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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恩山下【b.d.s.m/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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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钻、进、来。(脚踏/踩脸/人形犬/踩头/钻胯/彩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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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丝犹豫,沈均俯身叼起了飞盘,朝圣般爬向了主人。

其实主人说“捡”,一般情况下沈均也就听话地双手奉上了,但这次莫名存了些念想,想要一再地证明给主人看,别的奴隶会的,他也可以做到,可以给主人解一时的闷。

主人认为奴隶偶尔的自作主张是一种情趣,沈均其实很早就明白这一点,只是一直不会去做而已。

显而易见,这是一条人形犬,主人在和他玩扔飞盘的游戏,脸上带着愉悦的笑意。那条人形犬也十足懂得讨人喜欢,将飞盘叼回后,咧嘴笑着伸出舌头,等待主人的奖赏。

而主人微笑,摸了摸它的狗头。

在以忠诚奉主为人生信条的沈均心中,主人有很多狗,有很多喜欢的狗那是很好的,只要主人还记得摸摸他。

“登记在册子里的叫‘小白’,少主若是能赐个像样的名字,就是这条犬的无上荣光了。”谢晖讨好地答道。

明焕的脚从头部滑向了颈部,被狠狠踩住颈部的小白本能地抬起眼,竭力地望向高高在上的主人,主人垂着眼皮看它一眼,不甚在意:“就这个吧,懒得起。”

而小白却伸出舌头想去舔舐主人的脚底。

父亲没有开口阻拦,让明焕略有些讶异,本着“礼尚往来”的原则,加之自己也着实无聊,明焕走到端正跪着的谢晖身前,伸出手去收下这个“礼”:“给我吧。”

谢晖恭恭敬敬地用双手将狗绳递给少主。

明焕随手猛地一拉,被勒着脖子的人形犬不由慌乱地向前爬了几步,又委屈又带着点撒娇地“嗷呜”一声。

无人在意的角落里,人形犬小白的眼底隐有愤恨,这个奴才一来,不仅抢了活儿,还抢走了主人的抚摸,眼下更要带着主人走。

小白一急,直接扑上去,咬住了沈均的裤腿。人形犬为了更接近真的犬类,力气与咬合力都是超乎寻常的,这一咬,沈均差点扑在地上,明焕也被带得身形稍微一歪。

这一刻,明焕想起了谢晖的夸赞。

从后往前钻,相比于从前往后钻的被膜拜感,前者这种感觉类似一颗脑袋从自己胯下“窜”出来,显得更可爱与乖巧,让明焕玩得很开心。

他的小狗是真的很聪明,只要用心去教,总是比别人更轻而易举地讨得他的欢心。

沈均钻到一半时,明焕坐了上去,感受到主人的重量,沈均立刻停止动作,专心等待主人下一个命令。

沈均小声地哀求:“主人……”

“想说什么?”明焕逗他。

“求您腿受累再分开一点,赐奴才钻过去。”

然后只见明焕站起身,走了几步,在沈均正对面微微分开双腿,对一脸乖顺的沈均发号施令:“钻进来。”

钻、进、来。

这三个字让沈均血脉偾张,脸迅速红了。

“这就好。”明巍欣慰地点点头。

父子二人之间稍显生疏,明巍不知道该和儿子说什么,明焕也没有别的可说,只能直接进入正题。

“父亲,我想先搬出去住一段时间,就城东那座别墅。这几年自在久了,待在主宅不太习惯。”

事实证明,沈均的做法是对的,明焕扔给他,就是想看他会不会自己叼回来。现在看着这只蠢狗难掩紧张的求表扬神情,狗模狗样和另一只比起来相形见绌,显得不像人学狗,倒像狗变成了人,在初期驯服人类躯似的。

对犬类有着天然喜爱的明焕很难不露出真实的笑意,从沈均口中取出飞盘,将飞盘放到一边,便来回抚摸他的后脑勺,夸赞他:“做得好。”

沈均享受着主人的抚摸,再度沉浸在狗奴的角色中,轻轻“汪”了一声。

主人会记得吗?

明焕又扔出去一个飞盘,故意扔得又高又远,小白反应再快也没能接到,落在了沈均身边。

沈均下意识以询问的目光望向主人,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捡过来。”

因着明焕一早下了令,沈均回来时可以直接进少主居所,无须禀告。沈均回到主宅迎接主人去到新家时,就直接看到了主人和别的狗玩耍的场面。

虽然童年只有他形影不离地陪伴主人,但沈均从未有过拈酸吃醋等基于占有欲才配产生的东西,他只会怕,怕主人没那么喜欢他,怕主人嫌弃他不合心意。

主人喜欢狗——生物意义上的狗,沈均是十分清楚的,只不过主母动物毛过敏,主母过世后主人更没有心情养,所以才一直没有养过狗。

明家的家犬都很熟悉主人们的味道,这条人形犬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嗅觉灵敏,打从一进屋闻到家主与少主的气味就双眼放光、口水险些滴落地板,肛门里塞的尾巴被它摇得勤快极了。

这一下被拉得离明焕近了两步,索性欢快地用前爪去碰了碰少主的膝盖,头也不停地往少主的小腿蹭,却被少主一脚将脑袋踩了下去,“咚”地一声,那人形犬立马收了动作和声音。

脚又踩了两下,明焕问谢晖:“叫什么名字?”

是万里挑一的人形犬。

也是一个脑回路单线程的畜生。明焕眼神冷漠。

“走吧,小狗。”

主人果然是要拿自己当马骑。

沈均极度自律,从没有一天疏于锻炼,即便主人因为身高比他重上一些,要承担主人的重量爬行一段时间,也并不算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你为什么要从别人的胯下钻过去?”

“主人不是别人,奴才是主人的小狗,小狗喜欢在主人的胯下钻来钻去。”

明焕叉开双腿,沈均很顺利地钻了过去,然后又从主人身后往前钻。

钻进主人的胯下,是小狗狗非常喜欢的事。

沈均爬过去,在主人的双腿之前停留了一下,声如蚊蚋地说了句“谢谢主人”,就开始低下上半身,一点一点地往主人胯间拱,随着萦绕在鼻尖的属于小主人的淡淡气息,头发、耳朵、脖子在和主人的小腿磨蹭过后,接近小狗喜欢的地方。

可肩膀实在过不去了,主人还故意夹紧了些,卡住了他的脖子。

明巍一贯锐利的眼中漫上复杂的情绪,语重心长:“才回来,就又想走?”

“您想见我,给我打电话就好,又不远。”明焕说。

似乎又轻叹了一下,明巍也确实清楚明焕更喜欢待在外面,更有利于他个人身心健康,只能无奈应允:“好吧,你觉得舒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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