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冬天里的一把火_每日沉沦资讯_废文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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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冬天里的一把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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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望着远处的篝火,对他说:“以后要是有机会,我请你到汉口看看。”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她。

她死于高月份的烈药打胎,据说她父亲让她生下来,不想养,他把孩子送人,现在打胎太危险。她坚持不要,她不想生,这个侮辱,她一刻都不愿与它共存。她宁愿去死,也要让它永远离开自己的身体,让它去死。

中年男人随声望向自己的女儿。

“我被掳去的时候,他和他父母也刚被劫过来,后来他父母死了,就只剩他一个。他给我送了很久的饭,我认识他。他姓挽,挽留的挽,叫明月,”林眉指着天,道:“天上的那个明月。”

接下来几人就在商议该如何处置他。

那套自己是商人之子的说辞是临时想出来的,他还带着那把粘着血的刀,不可能就那么承认自己是老土匪的儿子,也不能承认自己杀了父亲。

晚上他们带他去见了林眉的父亲,路上他知道,整个山的人都死了,容盛昌也死在了一个密室里。隔着远远的,他听见不远处两人在外面吵,他熟悉林眉的声音,听见她沉静地说我不要生,死了我也不要生。

接着似乎是看见人影攒动,双方都停了话。

不对,是衣服太薄,手太凉。

挽明月扣上一层夹棉的衣裳,又将手放上去。

不对,是风吹得太大,胸口正迎着风。

他之所以被讨厌,不是因为他瘦弱不中用,是因为他不如他的几个哥哥像画上那个女人。他庆幸自己不像,也庆幸自己不是个女孩子。他要是个女孩子,出生在此处,宁愿在还不识事的时候就被人捂死。

只是他是真的不中用吗?其实也不全是,只是因为瘦弱可以不去骑马,可以不去打家劫舍,不去杀人,他宁愿瘦弱。况且,他跑得很快。在下山时他找了他早几年就探过的一条山路跑,背着沉甸甸的金子,谋划自己的将来。

可他想得有些简单了,来谋救林眉的人太多了,多到足以把这座山围起来,没有一个他可以溜出去的可能。

出门后韩临的情绪不错,踩在厚雪上,看蓝垂四野,闭眼吸了很多口气。待睁开眼,扭过头笑着说:“你看我做什么?”

挽明月收了视线说没事,往前面走去,韩临问他要去哪里?他说我去看看昨晚上放的捕兽夹,又说你先别进去,在外面透透气,等我回来。

韩临说好。

挽明月发痒笑着,两手准确无误的捉住调皮的两脚:“把袜子穿上再闹。”

门上的正字写到第十三个的时候,挽明月问他:“你难道就不想出去看看?”

“等哪天我养好了,有什么不能看的。现在当务之急是养病,要是到外面受了凉,不是白花了你的心血?你天天搂着我这么凉的人睡,多难受。”韩临围了围被子。

想来当年他也这样握过韩临的足腕给他正骨头,依稀记得那时也细瘦伶仃的,这么多年,人长高这么多,踝骨倒是没粗多少。

但韩临现今放松得很,这双脚温驯的飘摇在冒着热气的水里,任挽明月摆布。

韩临双脚冰凉,靠近了,热水就不显得那么烫,挽明月给他洗脚时细致的揉过每一个足趾,每一道足缝,脚踝圈量着玩了好一会儿,直到去搔韩临的脚心,韩临才轻轻踢水抗议——

韩临很感谢他的照顾,竟然笑着顺着他的说辞给他补充:“倒霉的丈夫。”

挽明月哼哼了两声:“心甘情愿的丈夫。”

韩临哈哈笑着,笑得牵扯到伤口,又皱着脸喊痛痛痛。

他又问那你从前叫什么。

挽明月鼻尖与他鼻尖抵着,轻轻笑着说:“老土匪的名字加一个数字,有什么知道的。再说了,我喜欢我现在这个名字。”

他自然隐瞒了一些,比如他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他说他是见围山,在绝境处自尽死的,他只是捡了那把匕首。比如那些金子,比如更深一些的,绝不可以说出口的。

一个小小的土匪窝自然扛不住这样的攻打,把儿子留在前面扛着,大当家仓皇逃回来,扭动自己屋里的一只花瓶,进到密室中去收拾细软,准备从小道下山逃命。

正收拾着金条,发觉后面站着个人,扭头,看见是他最不争气的小儿子。他将墙上的画取下,卷好放进自己的胸口处,说你自己赶紧跑吧,我没法带你。

话没说完,后心一痛,他倒在了四散的黄金里。

这个故事,从上完药讲到吃饭,又讲到关灯睡觉,断断续续讲了很久。

韩临听完沉默了很久,“所以你每年清明都要去一次汉口,是为了林姑娘?”见他点头,韩临又道:“明年清明,要是有空,我和你一起去吧。”

挽明月搂紧他,说:“好。”

也是林眉,她说:“看他身轻腿长的,青崖道长不是也来了吗,送到他那里练轻功吧。”

几人转过头来征求他的意见,他不认识那个人,但他知道林眉不会害他,他点头,说好。

最后他们带他去找师父的时候林眉远远叫了他一声,挽明月这个名字他还不熟,半晌才想起是在叫他。跑过去,等她说话。

他们把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孩子带过去,告诉了林眉的父亲他编造出的经历,听完后林眉看了他一眼。

“你叫什么名字?”中年男人很慈祥,但也不怒自威。他不识字,久久编不出一个像样的名字。

“挽明月。”有人突然说。

他转了好几个地方,终于没办法,挨着一颗树挖了个洞,把金子埋下去,在树上刻了个“柒”。他只会写这一个字,是林眉教他的。

她说真巧,你生在七夕,又排行七,那你得会写这个字。

安置好金子后,他举起双手,朝着那边的人大声哭喊着我在这儿,我在这儿。

挽明月把胸前衣裳理好,甚至将手套重新戴上。隔着一层手套,冬日耐寒的数层衣服,他又将手掌放到胸口。

不知道究竟看了多久、放了多久,他嘴角认命似地弯了一下,轻轻叹了一声。

挽明月便朝前走,一直朝前走,走了很长很长一段路,走到他觉得足够远,才转过身,看向来处。

让目力再好的人来看,木屋前等他的那个人,都已经成了一个模糊的轮廓。但有他的存在,家似的木屋、落满雪的山峦、晴蓝的天、不时掠过的飞鸟,始终都是他的窗格背景。

挽明月用牙齿咬着摘掉手套,解开衣领,望着那个模糊的人影,隔着一层薄杉,缓缓将手放到左胸膛。

挽明月找件厚衣给他披上,说今天雪停了,有太阳,穿厚点没事的。我带你去透透气,老闷着也容易生病。

韩临思索了一下,伸臂套上衣服被他扶着出门。

放晴的冬,天空向来是最蓝的。

“你玩够没有?”

挽明月把他双脚从水中捞起,放到膝头的干布上擦拭,笑着歪头去擦脚上的水珠,轻轻叹了一口气,显然是没玩够的样子。

韩临知道挽明月又是做给自己看,逗自己玩,轻轻拿擦干的裸足去搔他腰间的痒痒肉。

挽明月把他扶到床沿坐下,脱掉他厚厚的棉袜,按着他的两足浸到热水里,撩起烫得手直发红的热水,往韩临脚面上泼,两手搓着,为他洗脚。

韩临的双脚是男子的脚,挽明月洗的时候不免自哀,没天理,怎么有人连脚都长得这么俊气。

韩临小腿长,足踝瘦,虎口贴着圆润的脚跟,一手足以轻巧的圈住他的足踝,甚至能留出些空隙来。但挽明月少时给这双脚满山头追过,知道这瘦瘦的足踝若想,该是多有力。

今年清明从汉口回来的路上,他去了一趟他出生的那座山,凭着记忆找到了那棵刻有“柒”的树,现在来看,那个柒字写得仍很漂亮。他在树下挖出那袋金子,用几根金条在长安黑市买了一把早就看中的好刀,剩下的都存到银庄里。

那把刀因为很多原因,迟迟没有送出手,等送出手了,因为太贵重,对方收起来不肯用。

这段时日,挽明月为韩临劈柴,做饭,喂药,换药,挽明月自己都打趣:“我好像个照顾卧病在床妻子的丈夫。”

他的小儿子把手中的匕首插进鞘里,将他踢开,将沾了自己父亲血的金条重新再捡起,拾进包裹里,转身要走时顿了一下步,弯身从捂着心口的男人怀中抽出那副画,打开来,歪着头看了一眼上面画着的女子,接着,当着男人的面,在男人眼中仍有余亮的哀求声中,放在烛火上烧了。

他每天都要给他收拾房间,对这个房间的一切都很熟悉,自然包括那个不为人知的密室,自然包括密室墙上挂的那幅画。被劫来的女人都是由他送饭的,他都见过她们,自然也能看出,那些可怜的女人,或多或少都和画上的女子有着几分的相似。

他也明白为什么他的父亲那么执着,偏要那些女人生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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