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说:“那弹一段出道专里的吉他solo吧。”
邓清云的眼神更缥缈了。
毕竟出道专一般都意味着青涩和不成熟。
其实我是有私心,这里距离雷哥民宿不远,花个五分钟走回去拿我自己的吉他也完全可以。我只是想看能不能把他那把吉他借过来玩玩。
不过最后幻想还是破灭了。
邓清云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吉他手,至少他对自己吉他的占有欲不是假的。
听说我是主唱的时候邓清云显得兴趣缺缺,这会儿眼神倒是定了一下。
他瞅我:“来一段?”
“可以啊。”我说,“就是我没带琴。”
要不是当时我在我前男友面前还是清纯小白花的形象,我就要忍不住说出那句“好有个性的哥们你介绍给我认识下成不。”
扯远了。
总而言之流程终于走到了正题。
手上传来细微的痛意和痒意,我知道那是我弹得太用力的结果。
可不想停下来。
今天也不例外。
我一开始solo的时候场子其实有点冷,毕竟突然冲上来一个男的弹了一段莫名其妙的旋律,这件事乍一听确实有点摸不着头脑。
不过能大晚上来酒吧的人都不是太拘谨的人,很快,场子的气氛就被我以一己之力带动了起来。
因为它是我的第一个孩子。
午夜梦回,魂牵梦萦的时候我的脑子里都是它的旋律。
所以我忘了怎么呼吸都不会忘了怎么弹它。
我觉得但凡有点一技之长的人骨子里很难没点傲气。
这点傲气可能会被生活磨平,但一定会找机会在各个阴暗的角落死灰复燃。
就像我这段刻意炫技的吉他solo。
手心渗出细汗。
我垂了眼,捏紧了指尖冰凉的拨片。
下一刻,我吐出了一口气,熟悉得仿佛刻在骨子里的旋律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倾泻而出。
说来挺奇怪的。
雷哥虽然比我们几个稍微有钱一点,但我对他也算知根知底。他全部的收入来源就是他爸妈的几个铺面,也就是这两年x市旅游业发达了,他的日子才好过了起来。
至于音乐上的人脉,他目测还不如我的前男友。
他给我腾出位置,舞台上所有的乐器都停了下来。
昏暗的台下先是安静了一瞬,然后响起了不明所以但兴致勃勃的起哄声。
这个氛围久违又陌生。
他给我找了把店里的吉他。
我接过来试了一下,还算顺手。
邓清云问我弹什么,神情漫不经心,跟我见过的很多少年天才很相似。觉得自己是世界中心,看不起很多人。
邓清云有些惊讶。
雷哥跟他解释:“当了两年社畜了,忘本了已经。”
我目不斜视踹了他一下。
跟雷哥简单聊了一会儿后,邓清云问我:
“你以前是主唱?”
“最早那会儿吉他也是我。”我说。
solo到高潮的时候场下已经完全嗨了。
这是我最引以为傲的一段变奏,带着乍一听的吊诡和纯然的躁。
不知道是谁兴奋中一脚踢断了电源,原本就有些朦胧的场内一下子彻底昏暗了下来。明明没有喝酒,我却感觉体内流淌的血液都变得有些滚烫。
我还有个毛病,一旦开始弹琴或者上了舞台,周遭的一切基本都会被我忘得一干二净。
刚玩乐队那会儿我表演经常出事故,原因就是我投入的时候总是会发神经。
发神经包括但不限于因为弹琴太用力而被琴弦割伤,一个激动拿着话筒满场蹦骚扰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乐队成员,以及直愣愣地往台下跳。
成为绝望的社畜事实,疏于练琴是事实,写不出歌也是事实。
但是《夜 yeah yeah》这首歌对我来说太不同了,它是我第一首真正意义上完整意义的自作曲。
我弹了它无数次、唱了它无数次,给它闹着玩似的改了无数个版本。
在那个瞬间,我看到了邓清云来不及掩饰的、有些讶异的神情。
*
虽然邓清云在见面的半个小时内对我较为明显地表达了轻视之情,但我并不讨厌他。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人。
说到这我就很想吐槽,都说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我姑且认为我穷但帅逼这件事还算符合规律。
但是我前男友长得帅又有钱就算了,他的家族看上去明显也没什么短板。当官的当官,从商的从商,搞科研的搞科研。
好不容易出了个叛徒,离家出走搞艺术,据说还搞得挺事业有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