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争论道,他们无可选择。这种观点认为,进入贫民窟的人是被迫压制而移居到城市的,因为他们的家乡不再能够支持农民。他们是非自愿离开的。也许经历了几代人卖咖啡的生活之后,他们发现全球市场已今非昔比,他们的咖啡价格跌到毫无利润可言,使得他们要么回去以耕作为生,要么挤上开往城市的公共汽车。或者也许科技发展——例如采矿——正在污染他们的农田,使地下水位降低,最后引发大批人员迁离。此外,牵引机车、冷藏技术和公路技术的进步可以将货物运输到最远的地区,导致农民数量下降,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为获取建房所用木材而进行大规模森林砍伐,或者开垦土地建设新农场、为城市提供食物,也迫使本土居民放弃他们的自然家园和传统生活方式。
的确,没有什么像看到原住民部落——例如亚马孙盆地、婆罗洲或者巴布亚新几内亚丛林中的部落——挥舞链锯砍伐自己的森林那样令人沮丧的事了。当森林家园被推倒后,他们被迫开始宿营,接着是小镇,最后进入城市。一旦进入营地,渔猎采集技能无用武之地,只能选择周围唯一的付费工作——砍倒邻居的森林,这将产生一种奇怪的意义。砍光原始森林被认为是文化领域的愚蠢行径,有几个理由,最主要的是因家园被毁而遭驱逐的部落居民无法返回。经历1~2代的流浪生活就会使他们丧失关键的生存技能,这会阻止后代回归故里,即使他们的家乡将被赋予新的活力。他们的离去是一场非自愿的单程旅行。同样,美洲白人定居者对原住民部落的卑劣行为确实迫使后者迁入保留地,接受不急于使用的新技术。
然而,砍光森林从科技角度说没有必然性。任何类型的毁坏家园行为都是可悲的,是技术含量极低的愚蠢行径,而且并不是大多数移民现象的根源。与闪烁的交通信号灯的光柱引力相比,采伐森林只是次要的推动力,前者在过去60年间促使25亿人进入城市。今天,与过去一样,大多数城市移民运动——每10年数亿人——的主流是这样一批定居者,他们愿意忍受生活不方便、环境污浊的代价住在贫民窟中,只为获得机会和自由。穷人移居城市的理由与富人跨入未来科技时代的理由相同,都是追逐机会和更多的自由。<!--PAGE 5-->
斯图尔特·布兰德在其著作《地球新规》(WholeEarthDiscipline)的“城市星球”一章中评论道:“城市是财富创造者,一直都是。”他引用宣称世界40个最大城市居住着地球上18%人口的城市理论学家理查德·佛罗里达的话:“(城市)拥有全球2/3的经济产出和近9/10的新专利发明。”一位加拿大人口统计学家估算出“80%~90%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发生在城市”。每座城市破旧的新区——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和露营场所——经常是生产力最强的市民之家。迈克·戴维斯在《布满贫民窟的星球》(PlanetofSlums)一书中指出:“印度马路居民的传统形象是刚从乡村迁入的贫苦农民,像寄生虫似的乞讨生存。可是对孟买的研究表明,几乎所有(97%)家庭都有至少一名养家糊口者,70%在城市至少居住了6年。”贫民窟居民通常在邻近高房租街区从事低报酬的服务工作。他们有钱,但住在贫民区,因为离工作地点近。一份联合国报告发现住在曼谷老贫民窟的家庭平均拥有1.6台电视机、1.5部手机和1台冰箱;2/3的家庭有洗衣机和CD播放机;一半家庭有1部固定电话、1台录像机和1台小摩托车。在里约热内卢的贫民区,第一代擅自占地者识字率仅为5%,而他们的后代有94%具备读写能力。
取得这样的进步是要付出代价的。尽管城市生机勃勃、充满活力,但边缘地带可能令人不适。要进入贫民窟,必须在满是狗屎的小路上穿行。粪便在路边腐臭,小便在阴沟里流动,垃圾成堆。我多次到过发展中国家杂乱无章的陋屋区,没有丝毫乐趣,对那里的居民来说更是如此,他们每天都必须忍受这种环境。与外围的污染和丑陋形成对比的是,贫民窟住屋内部经常呈现出人意料的温馨。回收利用的材料挂在墙上,色彩缤纷,小饰品被收集起来布置舒适的空间。当然,一间屋子所容纳的人远比你能够想象到的多,可是对很多人而言,贫民窟这个家园提供的慰藉超过山村小屋。偷电使用也许不稳定,但至少有电。去唯一的自来水龙头也许路程不短,但在家乡,从房子到水井可能更远。药品很贵,但可以买到。还有学校,老师会按时来上课。
这不是乌托邦。下雨时,贫民窟变成泥沼城市。无止境的贿赂令人沮丧。陋屋居民感觉自己的住所地位低下,这是令人难堪的时刻。《极大之城:失而复得的孟买》(MaximumCity)的作者苏克图·梅塔问道:“为什么有人要离开在东部乡村的砖房,离开门前栽着两棵芒果树、可以看见小山丘的老家,到这里生活?”他接着回答:“为了某天大儿子能够在这个城市北部边缘的米拉路买到两间屋子,也为了小儿子可以更上层楼,移居到新泽西。不舒适的生活是一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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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塔继续写道:“对于印度乡村的年轻人,孟买的吸引力不只是金钱,还有自由。”斯图尔特·布兰德记录了社会活动家卡维塔·拉姆达斯关于城市魔力的总结:“在农村,妇女所要做的就是服从她的丈夫和亲属、捣碎小米以及唱歌。如果她搬迁到城市,可以找到工作,开始自己的事业,为孩子们提供教育。”阿拉伯半岛的贝都因人曾经似乎是世界上最自由的民族,在广袤的空域沙漠随意游荡,以星空为帐篷,不受人控制。但是他们很快放弃游牧生活,前往海湾国家迅速膨胀的贫民区,一头钻入单调的由混凝土筑成的住所。根据多诺万·韦伯斯特在《国家地理》杂志中的报道,贝都因人将骆驼和山羊关进古老村庄的畜舍里,因为他们依然保留牧民生活带来的收入,这样的生活对他们仍具有吸引力。贝都因人受到诱惑进入城市,而不是被迫,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是因为:“我们随时可以进入沙漠,感受传统生活。但这种(新的)生活比传统的更好。过去没有医疗卫生,孩子们没有学校。”一位80岁的贝都因老首领比我总结得好:“孩子们的未来将有更多选择。”
移民不是必须要来。可是数百万的移民仍然从乡村、沙漠或者灌木林地涌来。如果问他们来城市的原因,答案几乎总是与贝都因人和孟买贫民窟居民的相同。他们为机会而来。他们本可以待在家乡,就像阿米什人选择的那样。青年男女本可以留守农村,按照惬意的农业节奏生活,继承小地方的手艺,这些是他们的父母经历过的。季节性的干旱和洪涝年年发生。乡村田园难以置信地美丽,家庭和族群的热情支持,这些是永恒不变的。同样的工具仍在使用,同样的习俗传递同样的美好事物。季节性劳作、大量闲暇时光、紧密的家庭纽带、令人安心的团结以及能获得回报的体力劳动带来巨大的满足感,总是让我们心驰神往。如果所有条件都相同,谁愿意离开希腊的岛屿、喜马拉雅的山村或者中国南部葱翠的田园?
但选择权不同等。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有电视机和收音机,去城市看电影,他们知道什么是适合自己的。城市给他们的自由让家乡看上去像监狱。于是他们选择——完全自愿、非常热切——涌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