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萧涵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萧涵曾说过,“日记这东西,既然写出来了,就要做好被人瞧见的准备,人活一世,意外随时可能发生,保不齐哪天本就落到了别人手中,爱人也好宿敌也罢,有些见不得光的东西就是不能让笔墨把它留下来,不然人死了都不得安宁。”
是以,漫长人生,万事逐流,能让萧涵记在本上的不过弱水一瓢,浮萍一朵。
由此也可见得,她萧涵此生自认见不得光的东西确有许多。
即使知道臆想不过是镜花水月,大梦三生,也会忍不住沉沦、深陷、辗转难眠。
或许这就是人的贪性吧,见到美好的事物便忍不住驻足观望,而后身不由己地靠近,触碰,占为己有。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里有她认识的萧涵,有她不认识的萧涵。
原来时光流逝,光阴退去后的痕迹是这般明艳动人。
厚厚的日记本里有她的名字,有她和她皆熟悉的人的名字,有她或她曾讨厌至极的名字,还有萧涵经常提起、她却素未谋面的人的名字……
她俩的初夜竟被归为了值得流传百世的为数不多。
虽然,程简萱也不知道,这玩意儿传下去到底算是流芳千古还是贻笑万年。
思绪莫名飘回了几年前。
十年了。
她与萧涵认识十年了,再亲密的事也已做过,但她依旧不了解萧涵这个人。
像是团团迷雾中萦绕的一段白绸,摸不着抓不住,才刚瞧分明了几许,又见其散于袅烟,绝了踪迹。
当然也有她不知道的人的名字。
这世间没有人能了解另一个人的一切,就算是从小一起长大,也总有分离的时段。君子之交固然美妙,可喜欢上一个人,情绪便不能由自己所控制了。
喜欢一个人,会忍不住去了解她,会忍不住去打听她所经历的事,会忍不住去记住她说过的话,会忍不住去想她和有她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