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饭桌对面的,是同寝室的好姐妹,学生会主席林佩芝。diy针织物的风气,就是从她开始带动起来的。不过,此时的我专心吃着扬扬为我打的爱心午餐,根本没空听她说了些什么。
"我是想说,同桌到底不是工具,你在使用之余,偶尔也维护一下吧。"林佩芝显然没什么胃口,在我面前来回絮叨,话题就没离开过钟扬。
"林林你怎么了,今天这么多话?"
钟扬生性浪漫,文章写得极尽华丽,兴致来时也会题写几首英文诗。后排的男生看不惯他,讽刺他不过是爱伦坡的水平,却非要冒充拜伦。钟扬对这种无力的攻击付之一笑,令我对他产生了额外的好感——诚然,优秀的人总是会遭人嫉恨,可钟扬惯于翻飞不息,又怎会在意这等蓬间低语?
可是,他的理科成绩实在是惨不忍睹。直到昨天,他还配不平生成硝酸铜的反应方程。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科学家梦想——用他的话说,法拉第也不会处理三角函数啊。正因如此,他需要我这个全校前十的学霸为他补习。在我的悉心指导之下,钟扬的成绩在高一下期全线飙红,很快便超过了所有和他踢野球打野架的兄弟,达到了全校四百名左右。
作为回报,他发挥自己的体能优势,每天中午下课后第一个冲出教室,为我打好饭后便静静地侍立在侧。待到我优雅地踱进食堂,在众人嫉妒的目光中打开饭盒,他再与我相视一笑。如果不是室友的好意提醒,我还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根本不会想到为他织毛衣。
"你真好看。请让我做你的同桌吧。"
这便是钟扬对我的第一句话。阳光在他身后勾勒出使徒的形迹,仿佛刺穿了一面饱经风霜的花窗玻璃,令我全身都沐浴在纯粹的温暖之中。世上怎会有如此干净的男生,我不相信。
"你你好,我叫方惜羽。"为了掩盖内心的慌乱,我赶紧推了推眼镜。我知道这不是好习惯。
在林佩芝的号召之下,大部女生都沉迷于针织不能自拔。从晚自习结束到熄灯前的半小时,成了交流技术的黄金时间。不管是常年单身的,还是已经收获幸福的,每天都在快乐地织来织去。眼看着天气一天天的转凉,能让爱人穿上自己亲手编织的衣物,便是这个季节最大的幸福吧。
我幻想着钟扬穿上我亲手织的毛衣,犹如把他拥进怀里,用自己的优雅柔弱的娇躯,温暖对方孤高冷傲的灵魂。想到这里,我的心底升起一股暖意,心跳也快了起来。然而,我还是忽略了最根本的问题——我并不会织毛衣。
熄灯后,我又在阳台上折腾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暂时压制住了自己的热情,先收拾好针线,再颤抖着爬回自己的床铺。路过林佩芝的床铺,她正低声打着鼾,看来是操劳过度了。而上铺的学习婊不屈不挠,还在被窝里开着手电看笔记,然而这并不能让她的数学及格。没办法,活在这个既不公平又无趣的世界上,主要还是看天赋的。
可这一次,钟扬的笑容并没有让我安心,反而让我有些心疼。我在想,到底是怎样冰冷彻骨的回忆,才会让他有那么辛酸的笑颜。我的心仿佛一方透明的格间,被他尽然窥尽;而他的心却如同头顶的星空,绚烂而遥远,让我深深地迷失。
他从第一天便温暖了我。而现在,我想温暖他。
今晚他走得很急,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操场做引体向上。既然如此,我也不必再假装去操场跑步了。坚定了方向的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惊讶于自己的直白,因为我从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终于,我成功地在钟扬闪耀着的眼眸中看到了自己,只是觉得脸有些发烫。
"我没想过,你会如此勇敢。可是,勇敢的代价也是很沉重的,你也会因此而受伤,甚至失去翅膀——你,还是要爱惜羽毛啊。"
语毕,钟扬兜起唇角,深邃的眼中泛起一点火光。我试图探寻那是什么,可我不懂男生。
"钟扬,那你有没有想过,毕业以后去哪里呢?"话已出口,我才觉得有些唐突,"我是说——你会和大哥一样,选择出国吗?"
"或许会吧,我在国内的岁月足够长了。"钟扬合上书,无谓地转着笔,"我不喜欢长久地呆在同一个地方,越是遥远的国度,越能让我兴奋呢。"
我没有作声,只是在心里计算着家里的收入情况。以前我是从不关心爸妈的股票和房产的,可现在,我想和钟扬去同一个国家,同一所大学。
当然,作为篮球队和街舞社团的灵魂人物,钟扬也有着为数不少的追求者。高中入学的第一个月,他便被女生宿舍的内部投票选为校草,而且连任至今。然而,那些肤浅的小女生到底不明白,自己的努力都是徒劳的——他注定只属于我。
对于身材,我一向是颇为自负的。一米七四的身高,足以让我傲视大部分同龄的男生,何况我还是校田径队的主力,全身上下没有一块赘肉。女生们所嫉妒的,不仅是我修长的玉颈,还有象牙般的肩膀与手臂。如果说,我代表了古典时代雕塑的最高水平,那她们不过是些新石器时代的工艺品罢了。尽管我的胸围仍在ab间徘徊,可我的丰臀足弥补这点瑕疵——无论是形状还是弹性,都令我感到满意。夜深人静时,我偶尔会侧卧着轻抚自己,为自己曼妙的曲线而感到——沾沾自喜。
至于容貌,在见识了毅丝们追捧网红直播的丑态后,我已经不希望他们欣赏并痴醉于我的容颜了。在杨颖和杨幂们粉丝横流的时代,我宁愿用一身保护色把自己裹起来。从升入高中的那一天起,我便戴起了夸张的黑框眼镜,遮挡自己的桃花眼;留起了齐刘海,隐去自己的柳叶眉;我还要把漂亮的皮裤和百褶裙统统锁进衣柜,每周都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上学。同寝的姑娘们,笑着戏称我是女毅丝,还问我之前在哪个乡镇初中上学。在熟络之后,我的外号便成了"宿管"。
趁着课间,钟扬与我分享手机里的视频。毛茸茸的小边牧摇头晃脑的,几乎什么命令都听得懂,看来和他本人一样聪明呢。
"它好可爱。"我开心地笑着,像个小孩子。后面那句"和你一样"则被我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与生长在故乡的我不同,他从小就习惯了漂泊无定的生活,在上高中前换了三个城市。任何地方对他而言,似乎都只是寄寓之所
不过,到底要不要送他围巾呢可这是林佩芝的主意,而我从来都是引领风潮的原创者,才不会做那种随波逐流的事情实在是太没有面子了。
既然如此,就送他一条毛衣吧。我见过钟扬校服的尺码,大概知道他该穿多大的衣服。毛衣的独有感更强,不像围巾那般人尽可衣。两相比较之下,围巾毕竟华而不实,毛衣胜在润物无声。论格调,我到底还是比林佩芝高了一筹——当然,我的扬扬不知比她的凌季康高到哪里去了。
作出了最重要的决定,我不禁释然地一笑。
"你们聊,我先走了。"
必须承认,尽管我常满足于自己的小幸福,可还是不喜欢看别人在我面前大秀恩爱。尤其是两届学生会主席粘在一起,互相勾兑,仿佛在公然嘲讽校规校纪——岂有此理,早恋就没人管么?
"老大,我还有事要和你汇报呢"
"姐姐好~哎,真巧,老大你也在啊。"
这熟悉的声音,无疑是催我该离席了。
"康康,你来晚了。下次可要扣分了。"
"有道理,可我不需要用针织物来增进感情呀。我们的友谊日积月累,早已胜过人间无数真情了。"
我懒洋洋地伸展着自己,目光落在隔着五张餐桌的钟扬身上。不愧是没有死角的男人,脸型堪称完美,就连低头扒饭的姿势看起来都那么舒服。
"唉,方惜羽啊方惜羽,你太让我难过了。"林佩芝叹了口气,摆出一副极为惋惜的表情,"对男孩子而言,实体礼物的仪式感可是很强的。再深厚细腻的感情,有时也比不上一条围巾呢。"
2020年11月24日
月半明时,晚风卷走了阶前最后一片红叶,只留下那颗枫树有些孤独的灯影,陪伴着倚在窗边失眠的我。白露将至,正是为爱人添衣的时节。
面对寒气的侵蚀,我不得不再次放下针线,双手握住了犹在发烫的保温杯。从手心逐渐传来的暖意,让我又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望着天边不安分的黑云,我不禁苦笑:一向作息规律的我,竟然也开始失眠了。坦白来讲,我一点也不喜欢织毛衣。繁琐,枯燥,适合更年期女性消磨时光。
"这不是秋天快到了嘛,再坚强的男孩子也是会怕冷的。"林林眯起她的吊梢眼,颇为意味深长地打个响指,指了指自己的领口,"所以,我亲爱的宿管大人,要不要考虑采取一些措施啊?"
"说得对,所以要多锻炼,抗寒训练不能停。"
"真急人你,要不要考虑送他一条围巾?"林林绕来绕去,终于切入正题了,"自己亲手织的,和外面买的可是截然不同呢。"
"说真的,宿管娘你有点过分了,天天奴役同桌为你打饭,何况你还
是团支书,这等官僚作风"
"嗯。今天的梨子炖老了。口感像水萝卜。"
"细雨么,"他冲我浅浅地一笑,那优雅的弧度居然令我有些心悸,"真是个轻灵的好名字。"
"什么啊,不是如丝细雨,是爱惜羽毛啦"我突然觉得,取名叫细雨的话,似乎也不错。
在一阵嬉闹之后,我们的美好岁月开始了。
如我所料,男生们并没有辨别美女的能力,不会对我流露出额外的好感。我宁愿成为老师眼中的学霸体特和优秀干部,而不是成为庸人口中的美女——那对我定然是一种侮辱。当然,也有些蠢笨的猥琐男,以为我是那种不谙风月的傻女孩,抱着容易得手的预期,频频向我表达爱意,妄图在我身上释放自己的学业压力。在遭受到意想不到的失败之后,他们只能回去默默流泪了。
有时我会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女尊想法,觉得男人是进化不全的生物,只不过在体能上稍占优势罢了。至于恋爱中的白马王子,不过是没有爱情滋润的老阿姨们意淫的产物——在遇到钟扬以前,我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想法。
然而,我这些自鸣得意的小把戏,在我的真爱面前,依旧不值一哂。无论我怎样遮掩,还是逃不过那双明亮的眼睛。从他踏着散逸的风声,悠然飘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无法把注意力从他身上挪开。犹如一对充满魔力的水晶,蕴含着宇宙万物的运行法则,顷刻之间令我沦陷。
回到宿舍,没人对我的到来有任何反应——除了那个一贯躲在洗手间,独自看笔记的学习婊,其他人都在忙着编织自己的作品。林佩芝穿着低领的草莓睡衣,头发随意地披散着,大大咧咧地坐在方凳上织围巾,嘴里还嚼着不知什么东西。
在我轻咳两声之后,林佩芝终于抬起头来,看着我手中的针线,露出惊讶的表情:
"哎,我的宿管大人,你终于想通了呀。"
"我不怕。即使折断了羽翼,我照样可以飞翔。"
我想和他在一起。是的,我要把初吻交给他。校方和家长对早恋严防死守,以为对男生们严加看管,就能杜绝一切——他们低估了少女的决心。纯真而勇敢的少女,为了心爱的人可以不顾一切。
flyingwithoutwings.他轻声哼唱着那无比熟悉的旋律,这首老歌,还是我通过蓝牙传给他的。
"——可是,如果心爱的人在国内,那我可能会留下来。一个人生活真的好累。"钟扬仿佛想起了什么,轻轻地低下头,心不在焉地拨弄着碎刘海。
太好了。突如其来的欣喜之后,我又感到一阵酸楚——看来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倘若,倘若是我的话,"我定了定神,努力试着正视他,却怎么不能对上他的目光,"我会用尽所有方法,不论如何,也会留在爱人身边的。只要我认定了,我就一定会做到的。不计代价。"
罢了。他什么都懂,什么都热爱,也没有什么能让他真正在乎。
说到底,他也不在乎高中那些可笑的课程。习惯了优越生活的人,怎么舍得让自己悬梁刺股,和穷苦人家的子女们竞争985名额呢?让我为他补习功课,对他而言,大概是一种娱乐方式吧。而他任劳任怨地为我打饭,恐怕绝非是出于感激,而是因为有趣可是,这又有什么有趣的呢?
最后一节晚自习,照例又是同桌之间交流感情的时段。整理完当日的数学笔记,看他也是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心不在焉地翻着一本&171;白夜行&187;,我便开始寻找话题。
话说回来,虽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可钟扬对我始终忽远忽近的。
在历次晚自习的闲聊中,我逐渐得知钟扬其实是家中次子,有一个大哥在英国工作,而父母是房地产开发商,一年勉强能与他见上几次面。常年孤独的生活,让他的内心比同龄人成熟得多,可看上去总是一副奶狗般的可爱模样。他在家里养了一只小边牧,取名叫banquo——用他的话说,这是他最重要的亲人了。
"你看,banquo和我有着深厚的默契呢。"
看我要走,凌季康赶快站了起来;可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大学姐后,又犹豫着坐下了。到底谁对他比较重要,一望即知。
"有什么事你和林林说,晚上回宿舍她转告我。"
我不耐烦地摆摆手,把整张餐桌留给他们。林佩芝并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一直以为我们是青梅竹马的邻居而已。作为她的好姐妹,我却不想介入她的感情生活。这样也好,至少她在我面前评价凌季康时,不会有任何顾虑。也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地认识凌季康。一个真实的凌季康。
林佩芝嘟着嘴,冲着身边的高一小男生故作娇嗔。其实她并不明白其诀窍,每次都有种矫揉造作的塑料感——算了算了,又不是冲我撒娇。
"抱歉,中午开了个会,安排了一下歌唱比赛的事情,所以来晚了。姐姐不要生气嘛~"
凌季康一口一个姐姐,一副求原谅的表情,额头上的汗珠都要垂下来了。一语未了,林佩芝已经吃完了一小串炸莲藕,显然早就原谅他了。
"欸?林林你说,我们俩的感情怎么样?"我不怀好意地凑上去,轻轻拉住她的手,欣赏着她诧异的表情,"要不,你把那条快织好的围巾送给我吧?"
"想得美,那条围巾已经有主了。"林佩芝冲我做个鬼脸,有些厌恶地把手抽走了,"你再和我假装暧昧,我就把你介绍给309室的那个帅t。"
正在我们打情骂俏之时,一个不速之客闯进我们的视野,只见他平稳地端着两个餐盘,大大咧咧地坐到了林佩芝身边。无疑,他就是围巾未来的主人了。虽然不意外,可我还是觉得不太高兴。
可是,为了和我同桌一年的钟扬,我愿意勉为其难地尝试一下。对我而言,面对面地向男孩子表白是件困难的事情。为了避免和对方直视,导致我紧张到说不出话,手中最好有一件道具——如果是自己亲手编织的,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这样就好了。他没有理由拒绝我。"
我自言自语着,想着自己痴然的坐姿,不禁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