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显而易见了。
他真是恨死他了。
最重要的是,那白月光是和叶曦同所大学的。
乔默忽然想起那天去学校接脚受伤的叶旻,三人吃饭时,叶旻说的话,埋怨他怎么“老是”回来。
宋挽霜是今年回国的,又是一副混血美人的模样,乔默便先入为主地认为他是出国留学的。其实宋挽霜从小跟着母亲在美国长大,因着老人家惦记孙子,一把年纪了还闹脾气,高中时便回来了,后来由于公司外派,又出去待了两年。
忐忑不安地等了三天,点开手机上的报告单时,乔默的心脏都停摆了。
这一刻甚至比知道宋挽霜就是传说中的白月光的那一刻更加难堪。
乔默还记得那天,他躺在沙发上,过往所有的细节浮现,无比清晰,像刻在石头上的字。退潮后,水落字出。
不行,必须要弄清楚谁是孩子的父亲。
是叶曦的,就留下来。是宋挽霜的,就打掉。
不被期待的出生,不如不要开始。
然后便是他们的初遇。
如果说这是个凌迟的过程,那么拿到dna结果的刹那,大约是五雷轰顶,在历劫。
两个都是不一致。
叶曦寿宴时的回护,殷切的邀请,同学录上反复涂改的笔记,心思黏稠绵密,少年时缠绵悱恻的雨一直下到如今,眼见着浓绿苔藓向黑暗处蔓生。甚至连猫都有偏爱,原来洁癖可以克制,原来他总是有空。
那是一捧月光,美丽皎洁,如影随形,可是抓不住,便永远在天上闪耀着。
因着和宋挽霜的关系,三人相处时,乔默总格外紧张,注意力全用在如何应付宋挽霜的胡说八道上,便疏忽了观察叶曦对宋挽霜的态度。
越拖拉越难过,速战速决,方为上策。
他这人在爱情以外的事务上,都出人意料的冷静。
乔默取了叶家两兄弟的头发,又去医院穿刺取得了胎儿的dna,进行比对,特意避开了叶曦介绍的专家,改去了城市另外一边的德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