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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有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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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志抬眼看他,只见常钟一双眼睛一眨不地盯着他,他顿时一笑。

那是个凉爽的夜晚,露台上的夜来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腻人,可这花香平时明明清幽暗哑。

常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露台被施了什么魔法。

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没有那么神,他不过是从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换盏,言辞恰到好处,不过分亲热显得阿谀,也不过分冷漠让人觉得被冷落;不过是一身剪裁得体的正装穿在身上显得肩宽腿长,一张脸轮廓分明格外惹眼;不过有什么东西,大概是气质之类飘渺的玩意儿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

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个人跑到露台上喝酒。

那天的酒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常钟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嘴里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发清晰,周围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处理,整个世界都为他静了音。

他不怎么对别人提起,不过别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着,大大方方地调侃当年的自己,以及那个人。

那个人是常钟。

常钟是他中学时候的事,当时他也没有什么反骨,甚至还有点娇生惯养出来的娇气,更不是所谓的“社会人”,他想过自己是凭什么入了这位大爷的眼,想了很久都无果。

完结辽!

带上番外我凑个五十二章吧15555551

番外就比较随缘了,大家等不等都可以了~~~

“然后好借口要你和我重新来过。”

谢风哽住了,他望着安嘉的眼睛,风又刮得大了一点,吹过森林,带来海潮般的声响,明晃晃的阳光眩晕地刺进他的眼里。

而他的眼神依旧是温柔的。

感情也许就是个操蛋的玩意儿,一杯酒,一个眼神,一个笑,一个醉人的夜晚,就是构成一见钟情的全部因素。

他们就这样

只有常钟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里,久久回响。

林泽志觉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却已经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钟手里,“你不也喝了,还转着圈喝。”

常钟接过他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当他低下头与他平视时,眼神戏谑,“我不是小孩子。”

后来才意识到这位爷看上的大概就是他这副涉世未深却不自知、还张牙舞爪试图证明自己的蠢样。

可能在他眼里很可爱?谁知道呢。

他们在父辈的一次聚会上首次见面,林泽志很早就听说过常钟,什么年轻有为、后生可畏之类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他的。

然后可能部分章节要修一修,捉捉虫什么的,毕竟是第一部作品,要尽量做好!

第51� 番外

林泽志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有过一段情。

星辰大海,莫过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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