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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辣媳有空间,带着三宝去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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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辣媳有空间,带着三宝去种田 第10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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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 商业互吹

草鱼大概两三斤重,也能好好的吃上一顿。

虽说这年代鱼肉比不上猪肉,牛羊肉,可也是道荤菜。

林薇推辞了一句,“春花嫂子,你自己吃吧!我家里买了肉吃!”

刘春花知道林薇和自己客气,便道,“薇薇妹子,你收着吧,这是你大柱哥抓的鱼,我家里有好条,你拿一条吃算不上啥!”

林薇一听刘春花家有好几条,这才收下了。

“大柱哥真厉害,都能抓到鱼吃!”林薇夸赞道。

刘春花也商业互吹起来,“薇薇,你就别夸你大柱哥了,对比一下你家庆华,你大柱哥的本事可不大,你家庆华还会上山抓兔子呢!”

刘春花想到之前林薇烧的野兔的滋味儿,就忍不住往肚子里咽了几口口水。

兔肉好吃,最重要的是林薇的手艺好,烧出来的兔肉香的不得了,她就没吃过这么好吃兔肉。

说到苏庆华,林薇也觉得苏庆华的本事大。

这男人就像是一块瑰宝,你越是深入发掘,越能看到他身上的魅力。

林薇嘴角噙着一抹甜蜜的笑,拎着草鱼美滋滋的回去了。

看到林薇提着一条草鱼回来,苏庆华问道,“这是春花嫂子给的?”

林薇点头应了一声,“是啊,这么了?”

“没什么,春花嫂子真是客气,咱们送羊肉过去,她给咱们一条鱼,生怕咱们吃亏了似的!”

“她是不想占咱们的便宜!”

对比那些喜欢占便宜的人,刘春花这样的大家才喜欢和她相处。

给刘春花送完了羊肉之后,林薇一家也开始吃了起来。

这样的羊肉香喷喷的闻着就让人觉得好吃的厉害!

林薇拿出来几个碗来,每人盛了满满一大碗,一家人做的桌子前这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尤其是三个孩子,一边吃肉,一边喝汤,嘴里还嘟囔着好吃。

“娘,真想吃,太香了!”

“对啊,娘,怎么这么好吃,我感觉比猪肉还要好吃呢!”

“娘,你下回再买点回来给我们吃好不好?”

林薇笑着答应道,“好,下回娘再买回来给你们吃吃!”

既然孩子们喜欢吃,自家又有这个条件,多吃些也是没什么的。

当然,林薇自己也爱吃,在吃喝方面,林薇从来没有委屈过自己。

一大碗羊肉,每个人都吃的干干净净。

大宝还要了半碗,二宝要了小半碗,三宝吃完了一碗后肚子就已经挺撑的了,根本没吃下。

林薇给自己又盛了一碗,正准备给苏庆华也盛时,被苏庆华拦住了。

“媳妇儿,你别给我盛了,我吃一碗就够了!”

林薇满脸疑惑的看向了苏庆华。

要知道,这家伙平时的胃口可大着呢。

一次只吃一碗,根本不是他的风格。

依着苏庆华的肚量,吃个三四碗都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么,这羊肉不符合你的胃口,你不爱吃吗?”

林薇问了句,想想有这个可能。

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吃羊肉的,羊肉处理的再好,里面多少还是有点儿膻味。

有的人就是受不了这股膻味,不爱吃羊肉。

第241� 送去上学

苏庆华摇了摇头,“不是……”

“那是什么?”

苏庆华轻咳了一声,当着孩子的面,他怎么和林薇提呢?

这种事还不好说出口的。

“嗯……媳妇儿,我吃了羊肉会不舒服……”

“过敏?”

苏庆华继续摇头,“不是……是身子热,晚上睡觉会受不了!”

苏庆华委婉的说着,也不知道林薇能不能听的懂。

林薇听了苏庆华的话,回味了片刻,随后“刷”的一下子红了。

之前林薇也听说过羊肉壮阳,没想到苏庆华吃着反应这么大……

“那你少吃点肉,多吃点山药和萝卜吧?”林薇尴尬道。

苏庆华这才点了点头。

林薇一直红着脸,默默的吃羊肉,都不敢再去看去苏庆华。

吃完晚饭,一家人便早早的休息了去。

第二天,苏庆华和林薇提了下生产队小学开学的事情。

苏庆华自己当初没有读书的机会,所以希望孩子们都能好好读书。

小学一开学,苏庆华便想着将大宝二宝送去学校。

过完年,大宝已经八岁了,二宝六岁了。

二宝的年纪虽说小了点,可开始读小学的话,也不算太早。

兄弟两人要能一起上学,还能互相扶持,互相照顾。

至于三宝,暂时不去上学,还太小了,等过两年,至少六岁才能送三宝去学校。

林薇自己是二十一世纪的人,接受过高等教育,知道接受教育的重要性。

送几个孩子上学,不说指望着孩子们能考上大学,变得有出息,识字有文化肯定要比当文盲来的强的。

所以苏庆华说让大宝二宝上学的事情时,林薇也支持着。

两口子一道,带着大宝二宝过去报名。

这年代小学一学期的学费是一块钱。

一块钱不多,可是在这年代的物价不算少的。

在生产队,大家挣钱都不容易,一块钱很多人家都舍不得拿出来。

很多人家家里不是一两个孩子,要是个个都供着读书,一年要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加上孩子上学了,干活挣工分的机会也会少,年底少分粮分肉,一来一去,累计在一起的损失就更大了点。

所以在这吃不饱饭的年代,念书是很奢侈的一件事。能读书识字的不多,大多数都是文盲。

不过这点钱对于如今的林薇和苏庆华来说,倒不算什么。

手里的积蓄足够供着一家人好好生活,供着几个孩子上学。

这一次,除了林薇和苏庆华两口子将孩子送过来上学,二房两口子也送了儿子过来了。

李卫红的儿子比大宝还要大两岁,如今都十岁了。

以前李卫红就没少想送儿子去学校,可是苏家老两口舍不得那点学费,没同意孩子念书。

如今分家了,能自己当家做主,李卫红怎么着也得送儿子过来的。

苏家分家的时候没给钱,这一块钱学费还是李卫红往娘家借的。

她就盼着儿子能上学有出息,省的和他们一样,一辈子呆在乡下,过苦哈哈的日子。

李卫红想想,还是很庆幸如今能分家的,能当家做主过日子就是舒坦,不用看人眼色。

第242� 夸自己一点都不谦虚

要是还没分家,别说能不能给自己儿子送上学的事,就说说胡家来找麻烦,只怕那一百五十块钱真要他们几房一块儿凑了赔上呢。

如今分家了,苏家老两口也不好找了他们的麻烦去。

而离给钱的的日子只剩两天了,杨大春一早就出去借钱。

可惜,这年代人都穷,钱哪是那么容易借到的?

加上平时杨大春一向强势刻薄,和很多亲戚朋友处的都不好。

以前大家找杨大春借钱,杨大春就没往外借过。大家当杨大春没钱不借,所以也没有太多的埋怨。可知道了杨大春攒了那么多钱却故意舍不得不借,这会儿她有急事,便也不乐意借给她。

最后借了一圈,满打满算的凑在一块,才凑了十六块钱。

剩下的一百三十四块钱,得去市里头一趟,找苏庆安去拿。

杨大春想到这么多钱需要苏庆安拿,先不说儿子有没有,就说她那个儿媳妇知道了,肯定得闹翻天了。

杨大春光是想想都觉得头疼的厉害,但为了胡家不闹事儿,也只能硬着头皮过去。

杨大春的事林薇倒是没操心,她能不能还胡家的钱和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只要不来她这儿拿钱,找她麻烦,一切都好说。

给孩子报完名以后,林薇一家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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