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却木柴的“噼啪”声,一时死寂。
火总算是烧得旺了,驱散了他周身的寒意,手脚却钻心的痒起来,他不敢动作,只不住地往衣袍上蹭。
男人抬眼瞧见,“且等着。”
男人讲话也不同常人,语调没什么起伏,也不夹杂任何感情,一句疑问被他说得很是怪异,反叫人无法作答。
他战战兢兢点了点头。
男人不再看他,反手劈了那香案,拢做个木头堆,收刀入鞘,又从怀里掏了个火折子,点燃了木头堆。
一整晚的抵死缠绵终止在鸡鸣那一刻。
两个人挤在一张床上,甲枕着冉雪的手臂,难得显得有些乖巧,杀手的呼吸一向极轻,哪怕是在经历了那样的荒唐事之后,依然轻微的难以捕捉。
冉雪另一手揽着甲的腰,昏昏沉沉,几欲入睡,甲却突然拉开他的手,坐了起来。
这笑真的太冷太冷,冷过天上月,冷过地上雪,冷过对方手上刀光。
而他也终于看清了这人的模样。
是个个头不算太高的年轻男人,瘦骨嶙峋的,一身黑衣,眉眼细长,眼睛极亮,一副冷血冷情的刻薄样。
两道赤条条的人影纠缠在一起,夹杂着几声难耐的呻吟喘息,两人仿佛丧失理智了一般,索取彼此,彼此索取,渴求彼此,彼此渴求。
大门半开着,掩不住一室狼藉,可又有谁会在意!
甲仰躺在床上,冉雪的手还按在他的胸腹间,他颤抖着去够床边暗格,摸索出一个物什,套在冉雪的手腕上。
甲站在宅子门口,好像早就预见了一切,冷冷地看着他。
他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等到了甲面前,他才意识到,自己披头散发,浑身都是水淋淋的,混杂着酒水脂粉的味道,鞋子跑掉了一只,钱袋也在慌乱中遗失在了妓院,他简直像一条刚从水里爬出来的鬼,说不出话,只一个劲儿地喘着粗气。唯独他的腹下,火烧一样的烫。
他急切地想去拉甲的手,可刚伸了一半又瑟缩着收回,他嗓音沙哑地喊甲,好像对方的名字带给他莫大的痛苦,又带给他莫大的欢愉。
说罢凑上去想要吻他,一双美目水波潋滟。
刹那间,甲细长的眉眼电光火石一样闪过他的脑海。
他猛地推开红雨,踉踉跄跄地起身,打翻了案几,酒水洒得满头满身也顾不上,着了魔一样往外跑,后头传来红雨惊慌的尖叫与老鸨的焦急的呼喊。
他走得很急,唯恐被甲追上,加之夜间漆黑难以视物,蒙头一顿乱走,竟然一路走到了城西胡同。
这胡同却不是真胡同,而是一整条的温柔乡销金窟,大小妓院、馆子,簇拥着,林立着,纵使是夜半,仍然灯火通明,笙歌艳舞之声不绝。
他哪里见过这种热闹场面,呆愣愣地站在原地,立马便有三五个老鸨来招呼他,提着尖细的嗓子热切地同他介绍自家姐儿何等何等的花容月貌。
街坊邻居终于起了疑心,他从不叫甲“大哥”,这家里也从来没有除他们俩以外的人,他们既不是病秧子,也不曾穷得揭不开锅,若说没有些污糟的勾当,哪里说得过去。
于是他们便再不肯同冉雪与甲来往,见着他们总是避得远远的,用自以为微弱的声音骂两人是“兔儿爷”。
甲对常人一向是“能避则避,能不睬则不睬”的态度,好像纷扰红尘都是残花败叶,不值一看,但冉雪终究是寻常人,是红尘中人,是会为人所扰的人。
数年来,他始终无法言明,甲对于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甲给了他普通人的生活,却始终在他身上系着一根斩不断的丝线,线那头便是鲜血淋漓的真相。
其实,他的命运仍然不曾改变,他依旧狼狈地跨在两界正中,数年前那个雪夜是生与死的分界,数年后的今日是光与暗的分界。
最后一点,最是无根无据,传言讲,杀手领了孤儿回去抚养,就是要替一身绝学找传人,且培育过程极其苛刻,简直惨无人道,吃的饭里要放毒,每日天不亮就要起来练武,不到十岁就要敢独自杀人……诸如此类,越说越是往怪力乱神沾边。
冉雪回忆了一下自己几年来吃的饭,都是和普通人家一样的稻米馒头,菜色也极平凡,甲更是不曾让他碰刀,别提武学了。
他同那些街坊一样,杀生仅限于鸡鸭鱼肉。
冉雪读的书、识的字越多,越摸不清甲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看话本上写、听说书人口中讲,那杀人买卖,最是暴利,往往一颗人头值千金,然而这是求的阎王眼皮下的钱财,一招不慎,就是“两袖金银留不住,只身已过奈何桥”,可甲实在不像个坐拥万贯家财的样子,三天两头还要为了一把青菜的几个铜板与人讨价还价。
奇哉怪哉,其他杀手会同菜贩讲价吗?
不过尽管应付得来,甲仍旧是不喜欢与人打交道,刻意避着他们出门,一来二去,倒是冉雪成了参与他们唠嗑的常客。
甲同几个妇人相处和谐,这对冉雪来说,实在是非常荒谬的情景。他猜想甲杀人如麻,男女老少都不放过,这种人必然是光天化日下也带着死气的异类,必然是游走于人世之外的怪胎,必然是披人皮啜饮人血啃噬人肉的恶鬼,怎么会,怎么会……冉雪又疑心他只是装出一副好相与的样子,凡是言谈间惹他不快的,都会在当天夜里被做掉,尸身悬挂在主梁上以儆效尤!为着证实自己的猜想,冉雪格外勤快地在院中干活,时不时将目光往甲身上瞟,他幻想自己的眼神锐利如刀,破开对方每一层伪装。
然而柴都劈够了十日的份量,冉雪也未看出什么异状,街坊里没传出可怖的杀人案,每日来找甲的妇人也不曾减少。冉雪只好妥协:甲确实算个人。
冉雪自觉这理由无懈可击,以为自己看透了这神秘杀手的心思,又意外对自己的能耐有了新的评估,于是颇有些得意,就是睡着了,嘴角也挂着笑。甲回来看见他这幅傻样,只白他一眼,也不理会。
每回杀人,甲都要连夜将夜行衣洗净。浸透衣料的血污在水中晕开,染就一团绯色云墨,刺鼻的腥味随之而来,甲却毫不在意,只又往水中多丢了些皂角。
豆大的烛火映着他的身影,看来看去也不过是个会流血会流泪的普通人。
而比寒冷、饥饿更摧人理智的,是身后人抵在他脖颈上的刀刃。
背对着对方,他并不能看到那人的面容,只感觉按着他肩膀的手很冷,很稳,力气极大。
他脚下还躺着一具余温尚存的尸体,伤口处的血液泼洒在石砖上,因为天寒之故迅速降温,凝成暗红色,四周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甲出门杀人总是趁夜,且从不让冉雪跟随。他们在一处陋巷里置办了个宅子,平日吃住都在此。冉雪曾壮着胆子问甲,住所固定,不怕仇家找上来吗?甲冷笑一声,道:
“我杀人十年,从未失手。仇家只有地下亡魂。”
甲要出门杀人,总是穿一件夜行衣,黑色布料沾了血也看不出来。他回来时,常常连刀刃都是干干净净的,如果不是一身血腥味,与平时出门几乎只差一身衣服。借此,冉雪也算对甲的武功之高有了概念。
男人是个杀手,手上人命不知几条,没有姓名。
干这种买卖的,都是这样,天干地支轮一转,就算称谓,谈不上正经起个名,否则有朝一日失了手,反成拖累。
男人是同批杀手中杀人最多的,武功最好的,自然也顺理成章得了“甲”这一号。
他讲孔雀好吃人,连如来都吞入肚中,如来本欲伤其性命,被诸佛劝阻,于是剖开其背,登上灵山,又因在孔雀肚子里走过一遭,封孔雀为“佛母”。
他讲得枯燥,那人倒是听得仔细。末了,那人问他:
“孔雀从前吃了那么多人,为何诸佛还不肯杀它,又为何如来肯封它作佛母?你佛家讲众生平等,那被吃了的人便不算众生吗?”
火焰的暖意烘烤着他仅剩不多的警惕,他不冷了,但很饿,且昏昏欲睡,此刻他反而不那么害怕了,天大的睡意粘稠厚重,裹住他的思绪,他甚至开始觉得在睡梦中就此死去也不错。
“喂,小子,我现在不杀你,但我要你为我讲段佛法,若是讲的不好,天亮时我一样会杀你。”
他瞬间清醒,冷汗爬满脊背。
男人看的好笑,却不气恼,一把抓起他的手,用雪揉搓起来,直搓得有了些血色,才放开。
“你冻得太久,不可直接烤火,否则手脚便要废了,那老秃驴都不教你吗?”
他并不敢答,只愣愣地看着对方手上的动作,偷摸着拿余光瞄男人。
月黑风高,飞雪漫天,最是杀人越货好光景。
城郊一处破庙,往日无人光顾,今夜却显得热闹异常。
他此刻就站在这破庙里。
说罢径自去了庙外头。不消片刻,捧回来一团雪。
许是怕雪融了,男人站的离火远了些,冲他招手,“你坐过来。”
他的心狂跳起来,只肯磨磨蹭蹭挪过去几寸。
火起的小而慢,这男人下手散漫,木头劈得太大,也不见他拨弄木头,故火要烧起来得花些功夫。
这活阎罗取了旁边两个蒲团,丢给他一个,“过来坐吧,我不杀你。”
他虽害怕,可更不敢违了这活阎罗的话,只得避开地上血迹,捡了个对角位置小心坐下。
这个男人仿佛就是冬夜的化身,只看他一眼,就觉得寒意从头顶脚尖直漫入骨髓。
手上刀是好刀,刀身狭直,刀刃雪白,泛着泠泠的光。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是个小行者?*”(剃度为沙弥前称童子、行者,跟随师长修行)
阳光穿过窗棂,洒在他赤裸的身体上,为他镀上一座金身,他的蝴蝶骨与脊骨投下深浅大小不一的影子。
他伶仃得让人心惊,好似遭受着莫大的苦难,连那条脊骨里淌着的骨髓都苦涩甚于黄连。?
分不清是汗是泪是血,一切都是潮湿粘腻,一切都蒸腾出欲望!
甲在堪堪高潮之际,伸手去揽冉雪,指甲在对方结实的脊背上留下一道道痕迹,他在他耳边,又是喘息又是呼唤,还要发出几声破碎的笑。
冉雪听不得甲这样笑,好像被刀子生生剜去皮肉,于是偏过头吻他,那支离的笑声就被封缄在唇齿间,化作梗在喉头欲说还休的剖白。
就在这极狼狈的当下,甲忽然笑了。他很少笑,更从不曾这样笑过,冷厉的模样全融化在笑中。他愈笑愈厉害,甚至逐渐显出狂态!他忽的收了笑,凑过来狠狠地吻他。
两人的嘴唇、牙齿、鼻梁全撞在一起,疼得冉雪一瞬间便落了泪,但没有人在乎,他们忘情地吻着,像垂死的野兽,全然忘了所在。
门几乎是被撞开的,两个人跌跌撞撞地倒在床上,冉雪压着甲,急不可耐地低头去亲他,亲他的额头、面颊、脖颈。甲只是笑着,也不言语,他的笑无疑激励着冉雪,他三两下扒开甲的衣服。
“公子!你要去哪!”“快!快拦住他!”“哎呀要撞着东西了!”
他将这些嘈杂的声音统统抛在身后,不顾一切地在夜色里狂奔。
他勉强循着记忆回到居住的陋巷,一路上还险些撞上打更人。打更人见他好像见了鬼,他也无心解释,只发狂一样地跑。
他浑浑噩噩地被人拉进了门,六七个姑娘来搀他,莺鸟一样叽叽喳喳,高矮胖瘦各不一样,只一样的鲜活明丽,他不过多看了其中一个粉衣裳的姑娘一眼,老鸨立刻心领神会,“红雨,来伺候这位公子!”粉衣姑娘娇俏地笑着应声,引着他走进一间小室。
这烟花之地的姐儿,最是会说话,温柔可人,无处不贴心,三两句就哄得他一个雏儿心花怒放,不多时便灌了半肚子黄汤。他渐渐觉得燥热,要红雨去把窗户开了吹吹风,红雨笑得花枝乱颤,非但不起身,反而又靠近几分,柔软的身躯贴上他的胸膛,
“公子,春宵一刻值千金呐……”
他受不了这样如同过街老鼠一样的狼狈,他开始策划一场逃亡。
他知道家里的钱袋放在哪,甲对他并不防备,从来都是把钱袋大剌剌地挂在明处,他曾经疑心是甲故意试探,久而久之,反倒习惯了。
五日后,他趁着甲出门杀人,拿了钱袋,头也不回地逃了。
他闻着这味几欲作呕,但腹内空空,连口黄水都吐不出来。尽管如此,他的目光却不肯从地上那串佛珠上移开。
尸体是个瘦矍老人,一身旧袈裟,饶是死状可怖,仍可依稀看出有几分慈眉善目,倒是比供桌上那座面目斑驳的泥像更像个佛祖。
身后人收了刀,顺着他的目光捡起那串佛珠,拿在手里随意掂了掂,冷笑了一声。
冉雪依旧怕甲,但他越发离不开甲。他记得甲坐在小板凳上择菜,也记得甲一身黑衣夜半出门,他记得甲教他认字读书,也记得甲擦拭刀刃……甚至于,这个名字,这个身份,如今的一切一切,无不是甲所赐予的。
且他终于连老和尚的样貌都记不分明了。
他逐渐长大,模样逐渐张开,算得上俊朗,却也越来越不像甲。
难不成当年雪夜,还能是他的一个梦不成?
可笑!头几日,他夜夜梦见那老和尚惨死的模样,那沾了血的佛珠离他仅仅一臂距离,仿佛一串无法合上的眼珠,至死也要映下凶手面孔。
每当冉雪试图与那晚的恐怖记忆和解,甲的行迹就会及时地提醒他:他仍然是个杀手,是个满身人命债的活阎罗。
冉雪摇摇头,暂且按下这一条。
他又听人讲,也有王公贵族豢养死侍,忠心耿耿为其鹰犬,供其驱使,每每到权利倾轧、党派斗争之时,就是他们最活跃之时,政敌、对手,一夜之间,满门屠净。
可甲一向独来独往,出门杀人也不超过三日,哪有将狗放养在外的主子?
少年懵懂,未察觉自己撞破了冷面杀手的另一面,也未想过,这世上,鬼,原来都是人变的。
人若狼狈,便终成就鬼模样;鬼若狼狈,便是端着一副鬼模样还要怀揣人心肠。
日子就这么不温不火地过去。
搬来一个月,冉雪同甲的关系还未来得及改善,同街坊邻居的关系倒是突增猛进。这些街坊都是普通百姓,平生造过最大的杀孽也就是杀鸡宰鱼,至多还爱在闲时嚼个舌根。甲来这里还没接第二桩任务,几个妇人已经“冉家大哥”、“冉家二哥”地喊了。甲不止一次看到她们站在自家篱笆外头,一边嗑瓜子唠家常,一边打趣在院子里劈柴的冉雪。
这群妇人,呱噪甚于她们自家养的老母鸡,连冉雪都对她们的热情招架不住。第一次被拉着追问姓名、籍贯、婚娶等问题的冉雪,只觉得这群女人恐怖不亚于衙门内刑讯逼供,半晌才窘迫脱身,不免忿忿地期盼下次是甲那张死人脸对上她们。
冉雪没想到,甲对付她们,竟是意外的得心应手。男人话不多,也极少笑,然而他听她们说话时总是一副极认真极诚挚的模样,眉毛是细长平直,眼睛是细长平直,连唇线也抿成一条线,半点瞧不出雪夜庙中那副阎罗嘴脸。甲长得不差,尤其是这个时候,更显得温和,只有冉雪一直记得他手上的血,疑神疑鬼地幻想出几分尖刻凉薄。因此甲便极讨妇人欢心,往往只要甲在,她们就决计不肯与冉雪多浪费一句口舌。
甲杀人并不固定,有时三月不去一回,有时一日便要去一回,且一连三日。甲也从来不跟他讲自己杀了谁,他只能通过坊间的流言推断一二,有时是富商高官一类名流人物,消息便传得飞快,有时却数日过去也无人议论,他便猜测这次是个不足为道的小人物。
说来也奇怪,甲一个杀手,教他读书,教他生活,却唯独不教他杀人,武功更是不肯教,就连家里的鸡鸭鱼肉,也是甲亲手处理,或者交给肉贩下手。
他防着我。一日,甲照旧出门杀人,冉雪百无聊赖,躺在床榻上胡思乱想。他怕我学了杀人功夫,第一个朝他下手。
按理讲,他是跟着甲的,取名自然也应该照着样儿来,可偏偏甲给起了个完完整整的名字:冉雪。
不论读音还是字形,这都不是个好名字,读音犯了忌讳,字形又便宜了个邋遢小子。他心里百般不愿意,也能猜到甲只是图方便,应他们相遇之景罢了,但男人刀刃一样的眼神甩过来,也就只能认了。
冉雪开始帮着甲做些杂活,比如买个伤药,打听个消息之类的。他收拾干净了倒也算得上讨喜,甲也乐得将与人打交道这样的烦心事交给他,不出几日,两人已经配合得十分默契了。
他答不上来,心已然凉了半截:他要杀我了。
可惜他在将死的恐惧里煎熬了一夜,直至外头天光大亮,也不见那人拔刀。
天亮时雪停,那人起身:“我不杀你,你跟我走吧。”
于他而言,人生至此十数年,没有一天不是狼狈,光是要活下来就已经疲惫不堪,实在无力去做荒谬的梦,哪怕是真有神明出现在他面前,他也想不出比吃饱穿暖更多的祈求。故而纵使哪天曝尸街头,他也没有什么怨恨不甘。诚然他不觉得自己畏死,但当死亡的利刃紧贴他的喉管时,他也无法克制地两股战战。
人总是这样,再怎么狼狈,终归还是没有去死的勇气,宁可活得像只被扒了皮丢进馊水里的狗。
于是他绞尽脑汁地回想,勉强拼凑出段“传奇”。
一个杀人如麻的家伙,一个过惯了刀口舔血日子的家伙,一个地狱里爬出来的活阎罗,他不相信自己如此轻易就可以从对方手里获得大赦。
男人忙活完了,就径自坐了回去,见他站在原地半晌没个动作,纡尊降贵地发话:“过来坐。”
他只好照做,壮着胆子伸手去烤火。
他已经整整三日没有进食了。
他觉得冷,十指指节皲裂肿胀,冻得发紫,四肢几乎没了知觉,牙关不受控制地打着抖。可饥饿感却像烈火肆意蔓延,烧灼着他的肺腑。
他同坠冰窟火海,生死只隔薄薄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