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尸算一算有十多隻,儘管远不如杀人罪重大,这样的行为也是触法,警察仔细勘察了现场,将我载到警局做了笔录,接着就送我回家。
对于小涵的颈圈,我在笔录中如实告知,说是一个朋友的饰品。如我挖出颈圈时所见,上头除了内侧刻有小涵两个字外,其他都是难以理解的符文,不属于现今任何一种语言,这让警方很困惑,猜测是嫌犯所进行的某种仪式。因为遗留在现场,警方也仔细询问了关于小涵的一切,我也不好隐瞒,如实说她是楼上林嫂的女儿。
对于我为何会接近埋猫尸处,我只说是因为有闻到怪味。加上平常爱看恐怖片,一时好奇才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