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
少女指着北方鸣笛,“十年前,赤雁中心广场的那面旗,是我插上去的。”
十年前,那时候季悯肯定还没分化。不过十年前已经能扛动二十公斤的旗帜,想来定不是乖乖女的类型。
“你没去参军吗?”
“但是我不行,我就是做不到。忘不了,不想忘。”
“他可是我的初恋。”
她放下饮料瓶,十指交扣,“放在旧社会里,会不顾父母反对私奔的,跟我许下一生的人。”
“你知道……战争,一场全国性质的战争,会给人带去多大的痛苦吗。”
她一字一顿:“惯见生死,麻木不仁。集体利益当先,忍痛割得早已不是爱,是块没有感觉的肉。”
“现在应该算是战后修复,国泰民安。”
“去了,没去成。他顶着我的名字跑了,死都用了我的名字,”季悯托着下巴,手肘支在方向盘上,侧着脸看他,“参军前一晚给我心理疏导,说我哪里哪里强,更适合做高精尖的人才,把我唬得头晕脑胀。最可气的是他信誓旦旦告诉我他不会去参军,要跟我一起走行政搞科研,结果走之前给我留了个条。说要把我的名字留在光辉万丈的名人墙上,让我流芳百世。”
“我做过最痴傻的事,就是这次信了他。”
“信他会回来。信他荣耀披身,信他顶着我的名姓,在国泰民安的未来与我相爱。”
“私奔?你看起来可不像会做出这么出格事的人。”
“你觉得我是什么人?”她的笑一如既往温和,“脑子有病的冤大头?被人骗得白耗一生的傻子?还是子承父业的富二代?沾着点矫情的恋爱脑?”
张敛挠挠头,“也不至于这么贬低自己。”虽然他确实这么认为。
“一顿吃多了积食,可以少吃一顿给消化留下时间;错过一场日出,只要再等待一个晴天,就可以在云海里弥补这份遗憾;土地过度开垦,可以几年不用缓和。那人呢,人半死不活,还能朝气蓬勃吗。”
“你才二十来岁,还有机会过上平平淡淡的生活。”
“你和他长得真像啊。不需要仔细看,你站在我面前,我就知道你跟他完全不一样,”季悯笑了笑,“裴孤菡拿得起放得下,在这方面你跟她应该会有话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