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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变态的小奶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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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足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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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说我是,那我就是。”林凯东顿了顿,放下蒋文乐的左脚,开始解他右脚的鞋带,边解边说:“反正别人说不行,换了谁都不行。只有你可以。”

蒋文乐觉得,林凯东的表现,特别像恋足癖里的脚奴。

不,他不是像,他就是。

“没…没事吧?”

蒋文乐的耳朵,已经红了一夜。

“没事。”林凯东笑嘻嘻地抓着蒋文乐的脚踝把他的脚拉回来,吻了吻脚心。

果然,蒋文乐猜得大差不差,唯一的变数就是没有被挠脚心,而是被一条灵活的舌头舔脚趾缝。

痒!真痒啊!

林凯东放过了蒋文乐的大脚趾和二脚趾,轻咬着其余三根脚趾头,用舌头反复地舔舐他的脚趾缝——对于怕痒的人来说,这绝对算是一种酷刑。

是的,就是虐。

就是要折磨、摧残、蹂躏它们,让它们连同它们的主人一起感受痛楚。

只有这样,才能稍稍平息心头那簇浇不灭的火。

这双大脚生得真完美。

蒋文乐的脚可是足足有47码,五根脚趾既没有大拇指外翻,也没有小拇指内翻,五根脚趾笔直笔直的,又长又有劲。就说这个脚指甲,哪个恋足癖看了都能高潮,粉嫩嫩的太漂亮了,还有月牙。

而且它不只是漂亮,不管是精致的脚踝上若隐若现的青筋,还是连着脚后跟和腓肠肌的细长跟腱,无一不富有力量感。尤其是脚掌用力时,脚背上的五根肌腱与五根脚趾牢牢相连,绷着特别好看。

蒋文乐脚上这双中帮vans是出门前林凯东亲手挑的,修长的鞋身特别配他的脚型。这双瘦长的脚丫子上几乎没有多余的肉,鞋带一解就能很轻松的把鞋扒下来。就是把鼻子插进他的鞋里,也闻不到一丝臭味,只有一股淡淡的鞋胶味儿和好闻的汗味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对,蒋文乐的汗味很好闻。

所以,林凯东就把鼻子插进蒋文乐的白袜脚里使劲儿嗅,像个毒瘾发作的瘾君子。

“你再挠我,我就去洗澡了。”

蒋文乐坐起来,蜷缩了一下膝盖,缓解了一下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的难受。林凯东又笑嘻嘻地把他的脚捞回来,牢牢握着他的脚踝。

“不挠了,再给我看两眼。”

而且还不只是嫩,脚踝、脚背、脚趾和跟腱这些部分又特别骨感,筋和骨头摸着硬硬的,皮肤又好,特别滑溜,手感简直好到爆炸。脚趾的趾腹和脚掌摸着又是软嫩细腻,捏着特别解压。

这种抚摩和揉捏是特别舒服的,蒋文乐不自觉地就放松了警惕,谁知道林凯东这家伙居然又突然戳了一下脚心,痒得蒋文乐差点没直接跳起来。

“我操!”

也就是看他这张小脸蛋生得漂亮了。

长得好看,还是很有用的。就算抱着别人的脚丫子亲,也不会被人家当做变态暴揍。

也许是亲够了,林凯东把它们放在膝头,手指时不时调戏一下脚心或是脚趾,痒得蒋文乐一阵一阵的颤,时不时还要哼唧一声。

蒋文乐没好气的说。

语气虽然不咋友好,但林凯东从他使的力气就知道,他不是真的要去洗澡了,多半是佯恼。

“好~知道我哥对我好,我哥最宠我了。”

“不怕。”林凯东摸着蒋文乐的右脚,慢慢脱去了他脚上的白袜,盯着这双白皙的修长大脚说:“大不了被你踹死。”

靠,这家伙果然天抖,抖得不能再抖了。

“你再说这种话,我就去洗澡了。”

凌晨两点多了,沙发上的两人都没有一点倦意。

林凯东纠结了一晚上,还是没能扛住这双大脚的诱惑。蒋文乐则是单纯的不舒服,一身黏糊糊的汗,湿了吧唧的,想着躺着散散汗,然后冲个澡好睡觉。

记不清多久以前,林凯东曾经约到过一个运动型男,当时是看他在twitter上私信发来了一双穿着人字拖的脚照,脚丫子生得很爷们儿,脚型也算得上修长。对方也是有着这样一双大毛腿,小腿就像一截刚拔出土的山药,毛又多,腿又黑。

这和杨源的描述可差得多了,和赵兴的说法甚至还是相反的。

不过,这其中的差异原因,很容易想明白。

“这会儿不怕我觉得你变态了?”

“再踹我两脚都行。”

柔软的嘴唇和唇边的湿热气流痒得蒋文乐直颤,差点又一脚踹了在了林凯东脸上。

“靠,你是抖m啊?”

所以蒋文乐只能把脚趾蜷缩起来,不让他这样舔,可他的舌头太灵活,不住地往脚趾的缝隙里钻,一直钻到了心窝子里。

“啊!”

一个没忍住,痒得蒋文乐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脚也踹在了林凯东的脸上。

这也不是头一回“吸毒”了。

蒋文乐眯着眼,好像已经想到了要发生什么。左脚的鞋被脱掉后,脚背上、脚趾缝里没一会儿就觉得凉嗖嗖的——他果然在闻我的脚。

接下来,他应该会扒掉我的袜子,然后抓着我的脚,一根一根的嗦我的脚趾头——如果他心血来潮的话,可能还会挠一挠我的脚心。

不过,在认识蒋文乐以后,这种想法就彻底被扭转了。

所以林凯东忍不住总是想吻蒋文乐的脚背,想用唇舌和他的脚筋来个亲密接触。

比如刚刚。

从前,总觉得别人的脚不够完美,甚至大多数还瞧不上眼。偶尔有几双能入眼的脚,也是想着把它们的主人绑起来,驷马的造型也好,套上足枷也罢,反正就是让它们的主人动弹不得,无法挣扎,只能乖乖受虐。

看两眼,够么?

显然是不够的。

如果可以,林凯东甚至还想抱着蒋文乐的脚睡觉,只是这样的话,恐怕要做一整晚的春梦了。

“怎么了?”林凯东摸得太陶醉,不知所以的问,蒋文乐挖了他一眼,想要踹他一脚,想想又算了。

光脚丫子踹他,那就是用肉包子打狗。

踹轻了,他还会更兴奋;踹重了,又怕给他踹坏了。

一直玩到脖子酸了,才靠在沙发上,手里还不忘摸着。

蒋文乐是那种特别嫩的帅哥,长得嫩,皮肤也嫩。

这种滑嫩嫩的手感真的好极了。

这副没出息的样子,恨得蒋文乐抬起脚又是一脚。修长的脚掌踏在林凯东的脸上,轻轻踢了踢他的脑袋。

白皙的脚心比林凯东的脸蛋还要细嫩,鲜滑的触感好极了,爽得林凯东忍不住想吻一口。手指握着蒋文乐的足弓,嘴唇贴上去,吻得他一颤。

蒋文乐发现,自己好像也成了颜狗。因为但凡换一个人,就这副贱兮兮的样子,早就忍不住一拳挥过去了。

蒋文乐说着,还真的装作要起身去洗澡的样子,往回抽脚。林凯东抓着蒋文乐的脚踝,怎么也不撒手。

“唉,别别别,哥,我逗你玩呢。”

“一点儿也不好玩。要踹死你,早就踹死你了。”

然而,对运动型男的好感,终止于他脱下鞋子的那一刻。

那一刻,他的鞋里仿佛是有邪魔妖怪呼啸而出,一股死老鼠的恶臭排山倒海般袭来,催人泪下的脚臭味瞬间充斥在房间的各个角落,差点没把林凯东当场熏吐。

奇奇怪怪的回忆涌上心头,林凯东定睛看了一眼,这的的确确是蒋文乐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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