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正将旭夹到碗里的肉塞进嘴里,听海生伯伯这么说,面带羞怯笑着点了点头。
“他是不会饿到自己的。”林正浩看着自己的儿子笑着摇摇头,“之前问他以后想做什么,他说要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准时下班回家吃饭。”
“这样就是了。忙生忙死就是为了一口吃的。”林海生哈哈大笑,转向林正浩说道,“源的性格稳重,跟你一样做事稳妥。以后考了公务员,事业稳定。这辈子不愁。也是子承父业。”
第一次去伟记那天,天下着蒙蒙下雨,让燥热的夏夜清凉了不少。八岁的林书源很幸福,不只是因为他的父亲难得一次带他去吃宵夜,还因为他听说林东旭也在。
源坐在自行车后座,望着路灯映射出来的从天空落下来的雨点,感到兴奋不已。雨滴落在雨衣的声音,车轮滚过石板路的身体在他听来都十分美妙。
从远处看到挂着肉的摊位,支着的塑料雨棚下,两口巨大的锅和忙碌着的一对夫妻,几张桌子都坐满了人。林书源用力吸了吸鼻子,空气是柴火、肉汤和雨水湿润泥土气息的混合。
肉起锅之后马上瓜分掉,再继续涮其他,一次不能有太多的肉,不然会影响口感,人多的时候半盘肉不够分,多数人只能吃到一片。
源稍等了两秒,待碗里的肉凉一些,便夹起蘸点沙茶酱送入嘴里,轻轻一嚼,嫩滑的肉像在嘴里化开一眼,留下浓郁的肉香。这边吃着,又望着锅里,等着另一些肉起锅。
许久没回老家,自然也没吃到过高质量的牛肉火锅。第一口肉解了源的乡愁,让他来不及细想。第二口才仔细品味肉的味道,口味上等落差让源微微一怔,抬头看了一眼林东旭。
“哦。”源失落应了一声,乖乖等着,感觉度日如年。
好不容易等到锅底沸腾了,林书源激动万分。“旭哥,水滚了。”
话音落下,林东旭顺手站了起来,操起一只大漏勺。其他人原本聊天扯皮的,也马上回座位坐定,等着吃新鲜出炉的肉。
“至少不要再让父母失望了。”林书源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曾经在所有人的想象里,林东旭继承家业,林书源功名富贵,他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可是他们谁也没能实现小时候的梦想。
“累了。”林东旭手摸到烟盒,顿了顿又放下了。“说两句就吵架,烦死。”
“哦……”源自认理亏,含含糊糊地说了句对不起。
林东旭没有回话。
林东旭问道:“刚刚没吃饱吧?要不要去吃点别的。”
本来林书源是做好了跟林东旭吵架的准备,毕竟林东旭盯着他的那一瞬间源是察觉到他眼里的怒意。只是林东旭这样柔声细语地问他要不要吃东西,源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
“不了,我回家跟我妈坐一下,她一个人在家。”
“不知道。我家跟他家又不顺路。”林书源有些心不在焉。
散场的时候林东旭先跟人出去了,也没有跟源约好。
“那你跟我们的车吧。”
他这番话博得两个大人心花怒放。林书源半懂不懂,却也跟着笑。眼前旭的笑容让他觉得心安。
身后是大雨淋漓,眼前是人间烟火和懵懵懂懂的憧憬。
后来他时常跟家人或者林东旭来吃牛肉火锅。只是后来伟记租了店铺环境更好,再也没有那次初夏夜雨的感觉。
从第一盘牛肉上桌开始,他就已经没心思搭理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了。
牛肉火锅,在潮汕人心中有特殊的地位。不如说每一种食物都有特殊的地位,但是牛肉火锅地位特别重要。对于追求极致新鲜优质食材的潮汕人来说,现宰现卖,淡而不寡的牛肉火锅最能满足潮汕人挑剔的胃口。沿用菜市场的提法将肉分解为嫩肉、五花趾、吊龙、雪花、肥柄、匙皮等不同部位。部位不同,肥瘦口感滋味都不一样,也给人们仔细品味每一部分肉质细微差异的空间。由于分切部位不同,再挑剔的老饕也能找到令自己满意的部位。林东旭不太喜欢肥肉,偏爱爽脆爽口的五花趾。而林书源则喜欢细嫩鲜甜的脖仁。就算口味在怎么不相近的两人,也能在一个餐厅里得到和解。
吃牛肉火锅不分季节,夏夜里在露天餐厅吹着凉风吃着火锅别有一番滋味,只是要求严格的老饕觉得夏日炎炎,牛并不肥美,肉吃起来少些滋味。待到秋风起天气渐凉,叫上几个老友,围着一锅微沸的牛骨汤涮肉吃肉,喝酒叙旧,说一说近来的状况,感受着锅的热气,感受着平淡而不失滋味的生活。
林正浩很是高兴。
“那旭以后想做什么?”
林东旭放下筷子,认真地说道:“我自然是做生意,要做个比我爸的还大的公司。”
林海生只带了林东旭来,两人坐在中间的一张小桌上,说着话。源在父亲身后探出个头来,朝向他挥手打招呼的旭傻笑。
两对父子面对面坐着,两位父亲挨着坐,聊着天喝着酒。旭和源面对面坐着,也说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林海生笑着叮嘱道:“你们两个后生仔多吃一点。”
林东旭知道源的意思,眼神里闪过一丝无奈。他语气平淡地说道:“吃吧。”
肉的品质自然无可挑剔,只是刀工方面比不上几十年的老师傅,吃起来差点意思。源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二十年前,伟记还是路边摊的时候,源和旭就经常跟着他们的父亲去光顾。在源心里,那家店不只代表着一流的味道,还浓缩了他最美好的时光。
水沸腾之后转小火,让水保持冒小泡泡,要沸腾又还没沸腾的状态。如果火太大,肉容易过熟或者外生内熟,失了味道。从瘦到肥的顺序,从嫩肉开始,到胸口油,最后才是青菜。肥肉的油脂释入汤中,既会使汤变得浑浊,油脂的香味又会掩盖住瘦肉的鲜甜。青菜中叶绿素流失到汤里,又会让肉失去味道变得寡淡且涩。
林书源现在的上司在团建吃饭是总爱去吃牛肉火锅,却总是点鸳鸯锅,把肉放进辣汤煮就算了,还总是把青菜和腐竹放进清汤锅里,最后还总是问林书源为什么不吃。每次林书源都在思考是先打他一顿再辞职还是辞职的时候再揍他。
言归正传,只见林东旭用公筷将盘中一半的嫩肉拨入漏勺中,将漏勺浸入汤中,筷子轻轻拨动牛肉使肉均匀受热,又将漏勺拿起,滤去血水,再浸入汤中。三晾三浸,待肉微微卷曲变成粉色即可。整个过程大约十秒。
在这样别扭的场面下,林书源感到沮丧。曾经他跟林东旭是无话不说的。林书源知道他没办法回到从前,所以只好选择逃离这里。他也知道他离开太久,失去了太多,只是他已经回不去了。
“旭哥,我只是希望你过得好。”
“我知道。我也是。”林东旭轻轻的叹了一声。“源啊,不要再去想过去的事了。你没办法做到对得起所有人的。”
“好。”
源心里有些诧异,要是平时林东旭还是很能聊的,突然这么安静,反倒有些不习惯。
“怎么不说话了?平时不是很能说吗?从暹罗到猪槽。”
源正犹豫着不知如何回答,林东旭的车缓慢地停在路边。
林东旭降下车窗,盯着源,喊了一句:“过来。”
源向女生说了句再见,小跑着上了车。深吸了一口气。林东旭微笑着向茫然若失的爱玲挥手告别,确认她上了三毛的车,才驱车驶上公路。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曲尽人散去。
一顿饭聊天喝酒吃了两个多小时。由于口味不合预期,散场时林书源在门口等着,心里有些郁闷。
“你跟旭哥一起回去?”爱玲问道。
既然讲究口感,那火候自然是有要求,不同肉又不同的烫煮时间,多一秒少一秒,滋味大打折扣。涮肉这件事从来都是交由在场最得心应手的人去做。这样手艺娴熟技巧老道的人,去到哪里都受人欢迎博人尊敬。
源抬头看了一眼林东旭,满怀期待。
旭正和人聊着天,转头看了源一眼,说道:“等一下,锅还没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