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我来的朋友还在和其他人喝酒狂欢,我溜走了,走到门口总感觉有人在看我时回头望了一眼,傅厌在盯着我看,我出门走掉了。
回去后我感觉我好像疯了,我对他一见钟情了,尽管我和他之间天差地别,我从来不听摇滚这样让我脑内思绪混乱的音乐,但我无法否认,我变了。
自从那天后我的歌单不再是以前的轻音乐,朋友都诧异的问我怎么不再继续小清新了,我笑笑了之。之后我还在左耳打了耳洞,戴上了和他右耳一样的耳钉,在他朋友圈里仅有的一张照片里漏出的黑色耳钉,是vivienwood的。我记得他的打火机也是这个牌子的,粉色的土星,点火时那双惨白的手,细长的指节握着打火机,我忘不掉。
我还记得他凑近我时身上的烟味和香水味,我特意去查过,bckstohis is not a blue bottle1.4香水,苦辣又呛人的烟气让我无法呼吸,沉闷的带着朽木酸气的香水,酸气消散后带着丝檀香就着清冽的冷意。
我好像感受到了坠入深海时身体腐烂的气息。
我还在愣神的时候他已经站回舞台上,继续唱着我陌生的歌,乐队弹奏着一首首金属乐,我还是没能缓过神来。
我最近一直和傅厌在手机上聊天,他好像也不嫌我烦的一天天看着我发的无聊内容回应着我,我有些小激动,我感觉我坠入爱河了。
直到乐队下台耳边音响响起其他音乐时我才缓过神来,我寻找着他。
我找到看向他时,他就坐在舞台旁,嘴里叼着烟,手里拿着红酒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像个想要做坏事的小孩一样走到他面前,一时间相顾无言。最后还是他开口说的话,他告诉我他叫傅厌,是这里的老板,我们互相知道了对方的名字,我们加了微信,互换了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