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张合合的唇并发不出声音。
但是能传递出情绪。
大美人说话时眼神那般悲伤又坚定。
“我看得懂唇语哦,所以阿临说什么我都知道的。”
他如此恶劣,想看杨临羞耻的要崩溃的样子。
原本还晕晕乎乎的大美人,被叶炀一句话炸醒,又似乎是不相信的,问:“真的吗?”
能够重新在一起已是万幸。
可他舍不得让阿临总是随身携带便签,只为了在有突发情况的时候,只能用便签言语。
他是阿临的护花使者啊。
被吻住的青年,还没来得及思考叶炀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就因为太过害羞回抱住了叶炀。
拾捡起来的不过是他们爱情的边角料,是两人感情中的助燃剂。
开着蛋糕店的大美人,最后遇见了他的矜贵的小狼狗。
虽然中间也有误会曲折,更是空置了十年才重新见面。
好,结婚,稳了。
南方没有雪。
两人乘着冬季的寒风相拥在一起接了个湿热的吻。
大美人一怔。
接过本子时又红了脸。
他才知道叶炀拉他出来干什么。
精明的女人从来不会染指叶炀的生活。
于是叶炀和杨临的热恋,就真的只是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甜甜蜜蜜凑一块,又在某一天两人得空之后,叶炀掏出了两本小红本本。
两人相恋,其实没必要和叶炀他妈说。
那个女人自从上次算计了叶炀之后就对人十分纵容,现在又有个不省心的女儿,压根管不了叶炀。
于是叶炀也理所当然的没说。
几次想亲自下厨给叶炀做饭都被叶炀拦了,百无聊赖的老太太也就只能捏着叶炀送她的各种小玩意,拆了家里不用的毛衣抽出细线,学着做那些奇奇怪怪的毛线玩偶。
再回赠给叶炀。
....
老爷子不肯去城市。
于是在往后几年里,被学业压了满身的叶炀,只有过年的时候,或者老爷子想孙子想的紧了的时候才会来看看他,平常根本没法见面。
在极长一段时间内,叶炀的爸妈在他眼里就是坏人的角色。
老头子其实不会带小孩,但是对自己这个孙子是打心里疼爱,那时候叶炀的爸妈是事业上升期,忙到连看他老头子都没时间,他一个老头子牵着叶炀这个小奶娃,别人都是爸爸妈妈送小孩上幼儿园,叶炀就是被爷爷粗糙的大手牵着,好奇的打量着新世界。
他连“为什么我不是爸妈送我上学”都没问,乖乖巧巧的和爷爷说再见,最后撒丫子冲进了小孩的天堂。
滑滑梯。
十一月三十号是杨老太太的忌日。
老太太没有专门的葬身处,他被杨临装在精致的骨灰坛里,祭在了家中灵堂。
台面上摆着老太太生前最后一张黑白照,干巴巴的老太太对着镜头笑啊,眼里倒映的是杨临。
开口说话又很礼貌,腔调让人很是舒服,只是总爱将目光锁在自己的手指上,示意客人去看。
你看这biling biling的对戒,你不心动吗?
这时候客人就会化身懂王,来一句恭喜恭喜,把叶炀哄得极为开心,心情舒畅,给客人的蛋糕打了九折。
并不是自卑,而是缺乏了安全感。
可是他也知道的,他现在知道了叶炀多爱他,所以他原意埋在心底的情感剖析出来,又因为害羞,只敢用唇语对他说。
可是,阿临以为他用唇语,他就看不懂了吗?
或轻或重,一点一点,点缀在大美人白皙的肌肤之上。跃然于叶炀眼中,最后白衬衫一拢,工作服一穿,没人知道大美人身上被大狗狗种满了红印子,偶尔白皙的腕臂没能被衣袖及时遮掩住,也会露出一点殷红痕迹,又被大美人慌慌张张遮去。
再一看大美人无名指上戒指。
客人这才知道大美人已经有对象了。
然后呢,就是一夜欢晌了。
压着大美人左边mua一个,右边mua一个。
最后从脸颊吻到喉结,锁骨,红缨,腹部,再吸吮人的大腿内侧。
新顾客不知道,但是蛋糕店的熟客是知道的。
他们的店主手上也戴着和青年手上同一款式的对戒。
bilingbiling的,闪闪发光的对戒。
当然,奔放的只有叶炀罢了,毕竟杨临很容易害羞啊。
羞答答的大美人用尽了全身的勇气,在两人相遇时跟上了小狼狗,从此解除误会,让叶炀迎娶大美人...
痞帅痞帅的小狼狗,整日都想黏着大美人,奈何公司事物繁忙,偶尔才能得闲和大美人出门约会...但是由于他空闲的时间太过阴间,所以更多时候还是他跟在大美人身打转,像是等待主人恩宠的大狗狗。
于是在知道叶炀要走的时候,忙不迭的和他断了联系。
可再想想,阿临又怎么能付出那么多心思和他“玩玩”呢?
毕竟,他是粘人的小狼狗啊。
叶炀看着杨临张张合合的唇瓣,觉得自己又受到了一个甜蜜暴击。
他家阿临怎么能这么可爱。
杨临柔柔的注视着叶炀,看着人的目光变得危险,脸又被叶炀捧住,慢慢俯身下来的人,在堵住杨临的唇舌之前,叹谓着道:“我看懂了哦。”
于是叶炀也明白了,原来他并不是一个人在付出。
他也曾在脑中恶劣的设想过,或许杨临和他在一起也是为了“玩玩”呢?
年少时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心思,或许是因为叶炀对他太好,又或许是少年太过寂寞,刚好叶炀撞上来,于是杨临也愿意和他玩玩。
“真的哦。”
得到答案的大美人,还是变成了鸵鸟,把脸埋进了叶炀的怀中。
啧,他家阿临宝贝,为什么这么可爱呢?
大美人的唇瓣软软甜甜的,明明已经吃过很多次,但就是忍不住再咬几口。
撬开他的唇舌,攻入他的城池,听着人鼻腔中溢出来的喘息,毫不留情的掠夺他口中的空气。
最后将人吻的身子都瘫软,睁着乌润的眸子看他,才摸摸人的发顶。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大美人不在乎这些,小狼狗更不在乎这些。
为什么要在意这么多呢?
“在乎路人的目光干什么呢?你只需要在乎我就够了”
在叶炀窥见杨临心中对于同性恋的“认知”之后,就开始给人树立新认知,把大美人碎了一地的自信心一点点的捡拾起来,最后拼凑成一个完整的圆。
他和杨临之间,不就是一个破镜重圆没有破镜的故事么?
拍结婚照。
但是,两个人穿的都不是正装。
就那样穿着休闲服装拍好红底的一寸照片,最后珍而重之的贴在了小本本上。
当然,那不是结婚证。
但是胜似结婚证。
是他订做的结婚证的本子模型——好吧虽然这样做实在太过幼稚,但是叶炀还是忍着羞耻,把写了杨临名字,盖了叶炀专属印记的小本本递给了杨临。
他说不上多讨厌他妈,但也不会去压着自己,让自己去敬那些孝道。
他能帮他妈打理公司已经是最大的让步,至于他自己的事儿,他妈管不着。
他妈也很识趣的没和他打探这些。
不是哦,他看得懂的。
他可是,为了阿临特地学了唇语和手语啊。
就为了再次遇见杨临的时候,能让阿临少受一点累......用便签写字有多累呢?
祭奠了老太太,叶炀心中心绪万千,又与杨临十指相连,两人一起给老太太鞠了个躬。
戒指闪着细碎的光。
...
被领回“家”的叶炀被保姆照看着,几次想偷偷溜回乡下,没成功。
而老太太,是叶炀人生中,除却老爷子以外最疼他的长辈。
虽然叶炀总想着法子去逗老太太笑,但是老太太对于这白捡的孙子也爱惜的不行,常常摸着人的狗头喊乖孙。
集老爷子宠爱于一身的叶炀,对他家老爷子尊敬有之,亲情更有之,被他爸妈带走的时候哭的惨兮兮的小娃子,拉着爷爷要一起走。
他小时候把他爸妈当成坏人,坏人要把他带走,老爷子无动于衷。
实际上转过身偷偷抹泪。
叶炀第一次来杨临家的时候就看见了老太太,险些没落下泪来。
这么说吧,在叶炀心里,他爷爷排第一,杨临排第二,老太太和杨临齐平,而后才是他爸妈,还有那个便宜妹妹。
非得说的话,叶炀小时候并没有收到来自家庭多少的关心,唯一关心他的就是他爷爷,健朗又健谈的老头子最爱的事情就是钓鱼,一得空就带着叶炀出门,拿着一大一小两副渔具,他钓鱼,叶炀就守在边上,数他爷爷的白发,摸他爷爷的皱纹,又被老爷子嫌弃太好动,最后扭着小腿子跑去大树底下数蚂蚁。老头子守着两副渔具钓鱼。
...你说八折?
那怎么可能?这是他媳妇的店,他媳妇也是要赚钱的。
——
温柔似水的美人也不知是被谁拱了去。
然后偶然某天,又在店里看见了个极帅气的大狼狗,那一身打扮,气质雍贵不凡,偏偏脸上带了笑颜,遮了一身凌凌气势,看见客推门而入之后又迎了上来。
笑脸一收,矜贵的不行。
一点一点。
把人吞吃入腹。
他极爱给大美人身上中下痕迹。
你说素戒?那不符合叶炀的审美。
他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和杨临在一起了,所以和人告白的时候,特地选了闪亮亮的对戒,也不管杨临有没有答应,直接执起他的手,将戒指一戴。
大狗狗标记了他的主人。
偶尔也跟大美人一起制作糕点,但是,8好意思,叶炀心不灵手也不巧,除了在床上时那双手灵巧的不行,次次都能把人把弄到点,但是对于糕点这种需要耐心和技巧的食物,他只能看着干瞪眼。
偶尔来了顾客去招呼招呼啊,顺便炫耀炫耀自己手上的戒指。
——那是什么戒指呢?
每次的每次,阿临看自己的时候,哪次没有带着爱意呢?
如若说少年人的爱恋奔放而热烈,那么成年人之间则更加含蓄一些....当然,这都是骗人的话,小孩子才会信。
时隔十年两人再次相恋,比起年少时还更加奔放了些。
我都看懂了哦。
他家阿临并不是不知道,爱本是互相的。
他也在心里想过要找他,只是后来因为自己太过不自信而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