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遇到兰斯洛特,那个与众不同的男人。我没有把他当成谁的替身,但他的来临让我重新体会到了心动的感觉。心,是不会骗人的。他的质朴,他的深情,他的痴心...我想把心中所有的柔软都给他。
一开始我只觉得他好玩,却爱上了他的眼睛。那双掩不住情感,无比真实的黑眸。我想他快乐,我不想他像安琪一样苦苦挣扎,我不想看他变成纯白的恶梦。
那麽,就把一切给他。
被爱蒙蔽了眼睛的我意识到:她已经变了,变得无可救药。於是我把她封印在冥界,待她自生自灭,没想到她走出了我的生活,却住进了我的梦里。酒,也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之所以喜欢喝红酒,是因为那份鲜美的甘甜;之所以习惯喝红酒,是因为那份如影随形的苦。舌尖最初嚐到的苦,我可以忍,我甚至可以享受,只为那涌上喉头的甜。
它提醒着我爱情的美,情投意合的甜蜜。至於落在我心头上温热的苦涩,它很真实,似乎不只我一人在痛,酒也是一样地苦。
“不!他不快乐!我不快乐!” 她的手几乎要攀到我的脸上来,我尝试偏开头却不成功地被她掰回来。她哭着喊着吵着:“我要金币!还有珠宝!还有,还有...还有丝罗,古董!你...你口口声声说爱我,却什麽都不给我!我一点都不快乐,我很痛苦!”
我呆在了原地,垂下了挣扎着的手。我费心掩盖的一切,不愿追忆的过去,布满伤痛的心,那些仍然没有放过我。
“够了,安琪...”
液体承载着我的记忆,躲进身体,又随着不消的残留酒意席卷一切感官。到最後,最想忘的成了最忘不掉的。
我亲手葬送了致爱,并从此以後不再相信爱。
我曾对波塞冬说:“人类的感情是廉价的。”
我累了,太累了。黑暗把我包围,我几乎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茫茫之中,我还是无可控制地想起了以前。
五百年前,我堕入了爱河。女孩叫安琪,她总是穿着白色的裙子,那麽天真单纯。雨天时,她陪我等雨过天晴;晴天时,她在阳光下挥动丝巾跳她最喜欢的舞。她俘获了我的心,我爱她,我以为她也爱我。
谁知如天使般的名字下是一颗像恶魔的心。我们在一起过得久後,她开始不满足。她想要金币,珠宝,衣服...无止境的慾望。我给了,她要什麽我都给,可她还是觉得不够。到了後来,她甚至提出要我的头冠:神力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