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言怀卿呢?
也喜欢她吗?
会喜欢她吗?
不需要回答什么时候?为什么?喜欢她什么?因为她发现,喜欢她的感觉早就融在了她的血脉里。
她出现,唤醒她,并唤醒她过往中所积攒的一切美好和愉悦——
五岁看过的萤火,十岁听过的海潮,十五岁读过的情诗,二十岁淋过的月光......在她意识到喜欢她的那一刻,全部化作奔涌情绪在她身体里流淌。
她喜欢隐于深处的欢愉——
一段旋律荡漾于耳蜗,一行文字洇染于视网膜,一个场景绽放于感官......
这些触动会先叩击你的灵魂,再沿着你身体的肌理和脉络缓缓扎根,最终牵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使其愉悦。
——啪嗒。
像极了此刻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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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妈休息,我下午有课。”赵瑾初收好水壶,往厨房走,“林大小姐一会儿还要去上班吗?”
“不上班,但我今天有事,要出门。”林知夏简单吃了几个蒸饺,又喝了半杯牛奶。
赵瑾初从厨房探出头,“要去看她?”
窗帘没拉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银色的线,月光便移,日头东升,那道银线渐渐爬上她的脚踝,变成金色。
天亮了。
林知夏起的不早也不晚,洗漱好,推开门,赵瑾初在浇花,林主任在做伸展运动。
可言怀卿亲了她。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难不成,就像苏望月会亲所有同事一样,因为心无杂念,所以才那么轻易,那么自然?
她还亲了她。
是啊,她还亲了她!
为什么?
就像月光下的影子,只要稍微侧目就能看得分明。
根本藏不住。
是暗恋。
她看她的眼神从不躲闪,仿佛一眼便能将她看穿,偏她自己笼在雾霭里,你无论如何看不清她。
她说话总会奇妙停顿,不疾不徐,保持着令人舒适的边界感,又在分寸之间流露出若有似无的纵容。
她也会主动触碰,可都是浅尝辄止,指尖的温度还未抵达肌肤时便撤离了,徒留一片微微发烫的空气。
命中注定也好,冥冥之中也罢。
总之,是这样的。
她躺在床上,听着所有久别重逢的悸动在血脉中轰鸣。
这样的愉悦是与血脉交融的,即便你终生不再去回顾它,它带来过的感触也绵延不绝,血脉相拥且永远不会被分解。
直到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你听到一阵风,看到一片云,抚过一片落叶,见到一个人,身体所有沉睡的触动便再次被唤醒。
林知夏喜欢言怀卿。
作者有话说:这章应该再写得细腻些的,可太晚开始写,时间不够。
第51� 试探
林知夏不喜欢浮于皮囊的快感。
“对,要去看她,满意了吧,还有完没完了。”林知夏咽下最后一口牛奶,去厨房洗杯子。
“别空着手去。”林主任从旁嘱托。
“知道了,我一会儿去花店买束花。”林知夏冲她回答。
“早上好。”她嗓音慢悠悠的,有点哑。
“早饭在桌上,赶紧吃吧,吃完自己收拾。”林主任转过身看她。
林知夏步调懒懒挪去餐桌,“你们今天都不上班吗?”
那可就太完蛋了。
不过林知夏就是林知夏,她想得通——暗恋本就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独幕剧,从来都与她人无关。
况且,她眉毛里没有小痣,定然不会情路坎坷。
如果你单纯喜欢一个人,你可能会亲她,譬如闺蜜,譬如宠物。
但如果你暗恋一个人,你绝对是不敢的。
但凡含了一丁点的非分之想,人都会变得小心翼翼。
没错了。
这个认知让她指尖微微发颤,心口像是被人轻轻攥在手心里揉了一下,又酸又涨,又隐秘地泛着甜。
花洒的水滴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