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人说,上马带你私奔。
她瞪圆了眼睛。
也就是这一瞬间,她的心情奇异地与梦重合了起来,眼睛闪过许多场景,这句话在让她意外的同时,也还有一种“本该如此”的感觉。那个人就应该说这句话,就应该在她挥拳的时候笑嘻嘻地握住她的手,就应该在把她弄气了之后又嬉皮笑脸地过来给她顺毛。
就是他。
分明就是他。
可他居然说,他不认识她。
她越想越气,就这么踹了他一脚。
“做什么?”红裳男子被她踹醒。
这时,她已经收好了情绪,于是冷着脸:“没事,做个自我介绍。”
红裳男子一脸莫名:“什么?”
她张张嘴:“算了,我忘记自己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当我没说吧。”
闻言,红裳男子轻叹一声:“小姐脾气。”
“你说什么?”
“我说,好的。”他的声音依旧嘶哑难听,却透出几分温柔,好像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早点休息,好梦。”
她终于不好再发作,于是“嗯”了一声,回到屋里,就这么睡过去。
却不知道,身后那人,在这之后,盯着屋顶看了许久。
满脸的若有所思。
【五】
次日,她还没醒来,他已经出去了。
站在他之前所站的位置,望着他一直望着的方向。
而她在每次刚刚醒来的一小段时间里,都会昏沉迷糊,辨不得什么东西,今日尤甚。
她隐约记得自己昨夜情绪波动厉害,发现了什么东西,可今儿个一醒,却什么也不记得了。
罢了罢了,她下意识地扒了窗户,往那个方向看去。
讲来也是昨天,那个人好像说了他的名字,他叫什么来着?她努力回忆,但只记得他姓李。刚来的鬼真好啊,对之前还有记忆,不像她,连自己的名姓都不晓得了。
她轻咳一声,走出去:“你醒得这么早?”
那人点点头,依旧是沙哑模糊的声音:“等她。”
她点点头,往人家身边一坐。
“我之前没注意,但你这个地方视野挺好的。”她说,“以后,我就和你一起在这儿等了。”
他若有所思:“你等的是谁?”
她一仰头,脸上是满满的骄傲:“我的爱人。”
他欲言又止,沉默半晌。
“你的爱人像我?”
她仔仔细细看他,点头又摇头:“很像,但又不大像。”
时而皱眉时而咬唇,她努力地在回忆什么,却最终没能回忆得起来。
“我记得他对我很好,非常好,我也当是很爱他的,但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对他了。只记得,我待他不如他对我那般,而且,而且……我好像有话要和他说。”
“你想说什么?”
“记不清楚,但若是我找到他,我大抵能想起来。”她说完,低了低头,“其实不该拖到现在,真是不该拖到现在。如果活着的时候我能把话说了就好了,也不至于现在满心后悔,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后悔些什么。”
李藏锋缓缓转头。
他身边女子面色发青,眼睛也因为死得太久成了灰白色,半点儿神采都看不见。可即便如此,那大大方方一抹笑也总是挂在脸上,爽朗又温和,带点儿世家的贵气。
她活着的时候应该是很好看的。
控制不住地,他开始想象她生前的模样。
只是大抵他想象力不太好,脑子也在死前被摔得有些惨烈,他想不出,反而弄得自己头疼。李藏锋晃了晃脑袋,不再多想。
却不知道,他这一个晃头的动作,却把身边的人吓得够呛。
“你、你别晃啊!”她猛地跳了起来,手快地扶上他的肩膀。
“做什么?”李藏锋不解。
“脖子上这么长的口子,你再这么晃,万一脑袋晃下来怎么办?我虽然是个鬼,胆子却也不大,你要晃下来,我可能下意识就给你踢了。”她说着,将脚边一颗小石子踢远,“喏,像这样。”
李藏锋有些无奈似的,脱口而出:“大小姐就是大小姐……”
这句话来得有些奇怪,这份感觉也有些奇怪,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在哪个地方出现过。
—喂,姓李的我告诉你,你要再装死,呵……你看到我这两把剑没?小心我一把戳你一个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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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种话的时候,你眼睛这么红,可起不到威慑作用。
—你!
—嘶……行了行了。你要再这么捶,我伤口就要裂开了。
—现在吸气喊疼了,之前装死的时候不挺安静的吗?李藏锋我告诉你,但凡还有下一次,我一定把你胳膊给卸下来!
—好了好了,不敢了,大小姐就是大小姐,我以后全听你的行不行……
李藏锋的脑海里闪过一个画面,只是这画面太碎,对话和场景都太碎。
他没抓住就散了。
她转向他:“你发什么呆呢?”
“我……”
他愣了愣,不久又低下头去。
“没什么。”
那是他的记忆里,他们最亲近的一段。
当时北戎入侵,他领军出征、负伤而归,因为伤势太重,在回程的路上昏迷过去。而那日回到营帐,不晓得怎么回事,她居然出现在了那儿,还误会他死了。
他第一次看见她那么紧张的表情,而她在为他紧张的这个认知也让他没忍住多装了会儿。却不料睁眼偷瞄被逮了个正着,因此才有了这一段儿。
算起来,那是他一生中为数不多想要珍惜的时刻。
后来,她许了别人。
当年,他回军营的前一天恰好也是她出嫁的前一天,他夜里纵马寻她,想和她私奔,可她拒绝了。而在那之后,他便再没有了她的任何消息。
她或许嫁人了,她的夫家或许待她很好。
他早该知道的,即便是挚爱,在她的心里怕是也比不上山庄声誉、父母恩德,更何况她对他从来不喜,连说句话都吝啬。
他怎么就因为她那一时的紧张,以为她也在意自己呢?她向来善良平和,想来,即便是一只野兔子死在她面前,她也会不开心。
李藏锋低低叹气。
而他于她,也不过就是一只野兔子。
【六】
当划痕增加到两千五百五十六道,她终于站在墙壁前边,停下画印子的手。
不是不想再记,是不知道为什么要记。
这些印子都是她画的?她画这些印子做什么?
她一道道抚上去,眉头越皱越紧。
这儿的一切是那么陌生。
她好像在这儿待了很久,好像是为了等一个人。可她究竟在这儿待了多久,又究竟是为了等谁,她什么都不记得,半点儿印象也没有。
踏出门去,她看见不远处有一个人。
周围雾气环绕,到处混混沌沌,只他红巾银甲,鲜明得像是不属于这个地方。
“喂?”
李藏锋回头:“嗯。”
她坐在他的身边。
“你在这儿做什么?”
仿佛时光倒退,她待他一日比一日陌生。
“我在等人。”
“等人?”她好奇道,“你在等谁?亲人还是爱人?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这些问题,他已经回答过她许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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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一答道:“不是亲人也不是爱人,是我喜欢的人,她姓叶,叫……”
“叫什么?”
他略显沉默:“我不记得了。”
但很快,他又道:“不过,在我来到这儿的第一天,我把她的名字刻在了石板上。石板在那儿,我带你去看。”
他朝远方一指,她顺着站起身,刚要走过去,就看见虚空中出现了一个人。
那人黑衣高帽,脸色惨白,手里拿着个看不出材质的东西,随手朝她一点。
“该你了,该你了,和我走吧。”
她顷刻间失去了意识,眼神空泛,脚步一转便朝着那人走去。
在这个转身的瞬间,他抓住她的手。
她回头,似有不解。
那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李藏锋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忽然抓住她。
可抓都抓了,他顿了许久,讷讷开口:“你不和我去看看她叫什么名字吗?”
“没时间了。”
黑衣人说一句,她复述一句:“没时间了。”
黑衣人道:“放手吧。”
她轻轻将手抽出来:“放手吧。”
“该走了。”
她似有挣扎,却禁不住黑衣人又道一遍:“该走了。”
那一丝挣扎湮灭在话音里。
她说:“该走了。”
这句之后,她转身,再不看他,只几步便跟着黑衣人消失在虚空之中。
而他怔了许久,望着她消失的地方,按了按自己的心口。
不晓得怎的,那儿生出些说不出的滋味。
他望一眼天,望一眼自己的手,最后独自走向前方。
那儿有块石头,石头上有个名字。
叶北依。
【七】
前路不甚清明,回头却也看不见来时路,她走的每一步都像是踩在虚地上,在步子落下之前,脚下全是空的。这感觉很奇怪,分明是走在虚无里,她的神智却越来越清明,行至桥边,她甚至回忆起了一些东西。
可那不过片刻,一碗汤下去,她的记忆再次空白。
黑衣人看着她走过三生河畔,看着她走到桥的尽头,终于低头,在簿子上钩了一笔。
七年期满,叶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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