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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太监,我一点也不想长生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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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你全家被杀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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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于宗门之间,看那两宗之战,杀人,夺宝,男女老少,举宗尽灭。

因被发现。

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逃亡。

虽苦。

却苦中作乐、

永乐十六年!

一剑,

书剑恩仇录

陈落一路上走走停停,见证了很多,也经历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太过满意吧。

当然。

他不觉得那东西有什么好……

他最讨厌那种东西了。

至于名字。

尽管当时不知道它在喊什么。

等后来,陈落才发现。

这根本不是什么母驴,而是一只标准无比的公驴。

第二只在逃亡的路上,气绝而死。

那一日,陈落含泪多吃了三碗米饭,换得了几两银子。

这第三只……尚且力壮。

意气风华,好不潇洒自在。

有红缨长枪,仗剑红颜。

一人

扔出。

挂于小毛驴一侧。

随即落在小毛驴上……轻轻拍了下屁股,小毛驴晃悠悠的载着陈落,继续西上、

【您游历江湖,看着手中的剑,好像明白了什么是江湖。

对于武道,您的经验值获得了提升。

武道经验值+20!

原来,这便是江湖!

不是小说中那种反派凑脸上来,非要给自己打上一巴掌的那种弱智戏码。

没有人是傻子。

陈落拿着剑,看着面前跑得比什么还快的一群劫匪。

他低着头。

不知道问题出现在了什么地方。

他仗剑于江湖,却没有人敢与之对视。

先天气息,哪怕掩饰得很好,可依旧能感受到其身上的宗师气息。

只是一个照面。

浩瀚大周,三万里山河无尽,

千载国祚,三十代帝王传承。

穿越至今二十五载,陈落这一次算是真正的了解这一个江湖,也是第一次亲身感受到了这大周的浩瀚无疆。

虽能反杀。

可却乐得其中,享受这种待遇。

永乐二十年。

他于市井之中,化身为乞者,破碗,短杖,旧衣,见证世人冷眼。

无处安身,却又处处是家。

永乐十九年。

永乐十五年!

他于长江河畔,见过百姓捕鱼……

见证过他们的一日两人三餐四季。

一笔

一枪

一骑

他和小红商量了下。

两人一致认为,这名字很好,就不需要修改了。

至于它的哼哼……

之所以会发现,那是因为陈落不小心低头,发现了令所有男人都为之羞愧的规模。

陈落并没有羞愧。

作为太监。

应该还能有好几年的日子能活。

于是,陈落给它取了个名字:小红。

毕竟这一个名字对于一只母驴颇为合适。

这是陈落换的三只小毛驴。

第一只于长江河畔被人偷走。

陈落找到的时候,被转手了六七手,已经认不出来了。

PS:读万卷书,行万里,做江湖人,行武道事】

陈落微微一笑。

手中的长剑入鞘,

也没有人眼瞎。

这江湖虽不如后宫需要百八十个心眼才能混下去。

可要是没有十个九个的眼神那也是走不出几步!

但很快的他就笑了起来。

呵……

这就是江湖。

转身扔下武器,拔腿就跑。

眨眼就剩下一股尘烟。

连个鬼影都没留下。

有宗门林立、广收门徒。

有江湖帮会,齐聚于绿林。

有侠客饮酒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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