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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替嫁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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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靠近陈情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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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祈找了颗大树,将东西拿下来,韩僡去捡柴火,只一会儿,他就背着一捆柴和两只兔子回来了。

那兔子还活蹦『乱』跳的。红着两只小眼睛,眼巴巴的瞧着我。

我撇过头,当看不见。

心里想,这可不能怪我哪,如果我此时不吃你,我就会死。若你是我,怕也不会放了我吧。再说,我从来就不是心存慈善之人,即使在**横行之时,我也在海南大吃果子狸,生命于我,是天赐的,若他想提高收回,我也不会有半句怨言。

但我还是将脸别过去了,这两只兔子长得很漂亮,『毛』『色』雪白,如冬雪一般洁净。任祈的手法极其的好,那两只兔子只轻声呜咽了两声便没有了声音,等我回过头时,两只兔子的皮已褪下来,虽然是连皮撕下来,却不带一点血腥。

我看得暗暗称奇。忙拉了拉墨非的衣袖,把那皮『毛』指给他看,他看了一眼,走过去拿起来一看,“你这手工夫真是干净利落。”

任祈笑着回答:“我见这兔『毛』极好,若是这样剃下来未免可惜。所以就撕下来,夫人救了我命,再过两个月就将入冬,这两张兔皮可以缝个好的围脖。”

墨非递给我,“你看怎么样?”

我『摸』着那兔『毛』,果然柔软异常,不禁想起以前买『毛』笔,老板总会介绍这是什么『毛』什么『毛』,这兔『毛』的『毛』笔在那个时代也是极为金贵的,于是我问:“这兔子『毛』做『毛』笔怎么样?”

墨非转回头问我,“你现在用的那支不好吗?”

“不是,我就是有疑问。以前总听说动物的『毛』作『毛』笔很贵重,且难得选上好『毛』做成,所以问问。”我又问墨非,“我现在用的那支是什么做的?”

“狐狸『毛』。那是当年父亲打天下时经过南郡时,在途中遇到一只红狐狸,我父亲的下属猎了献给他,皮『毛』父亲给了当今的太后,而尾巴上的『毛』,就做了一支『毛』笔,就是你现在用的那只。”他叹了口气,“这么多年了,再没人见过红狐狸。”

我惊讶得张大了嘴,当初见到那只『毛』笔只觉得漂亮好用,却不知有这么大的来头,不由得有些受宠若惊。任祈在一旁听了,也感叹,“那红狐狸里,确是难得一见。”他笑着看着我,“那这两只白兔,与那红狐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我抱紧那兔皮,“这个也好。我第一次看到这么贵重的皮『毛』。在我的家乡,这样抓兔子,穿皮『毛』是要罚钱的。”

“为什么?”墨非问。

“因为要保护自然。如果我们不停的打野生动物,吃它们的肉,穿它们的皮,它们的数量就会减少,就不利于我们和它们的平衡。”

任祈皱眉,“可是它们吃草,我们吃它们,天经地义啊。”

我微笑,“我没说你错了,只是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法规。如果是大漠之上,水草就重要,而在中原,田地重要。这也是一样的道理。”

墨非微笑看着我,眼睛里尽是探究,我知道他有话想问,我也不急,有的是时间。趁着这说话的时间,兔肉就烤好了。任祈给我和墨非每人一条腿,我拿在手里,左看右看,就是不敢下口。

墨非问我,“怎么了?”

我眨了一下眼,“在蕴酿心情。”

“嗯?”

我不答话,怕挑起他的好奇心。其实我想这一刻,看过武侠剧或是武侠小说;或者对野外生活有向往的人,都会觉得很兴奋。我就是如此,我从小看武侠小说,对其中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情节总特别偏爱,他们拿着一大条腿,就那样大口一撕,吃得津津有味。然而我不敢这样试,这样多没形象。

所以我还是只咬了一小口,我想好好品尝,然而在吃到第一口时,我就有被骗了的感觉。

“怎么了?”墨非皱眉,“不好吃?”

“味道怪怪的。好像有点腥。”

墨非不以为然,“还好啊,任祈的手艺不错。”

“没盐。”我觉得我说出了核心。

这下不只是墨非,连任祈,甚至一直冷着脸的韩僡都抬眼看着我,一副不可理喻的样子。良久,任祈才道:“这里哪里有盐,再说这烤的肉,不需要盐也能吃。”

我撇撇嘴,“我没说不能吃,就是有点怪。”惹得他们又是一阵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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