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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眼下之景,陈风眼睛都瞪直了,自己绝逼可以承认,在这丹药面前。
第一次嘛,完全可以当个土包子,反正自己也没见过,不过这东西真的就是修士们梦寐以求的丹药?
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和事,可惜和……寒冷。
你总不能说万事万物,都像是听到窗户外面异性的掌声,啪啪作响,让人如此向往。,结果为了咀嚼吞咽好奇,探出头去了才发现,看见,却是。
一个名为主角的家伙,跟怀中佳人,画面美好的娇柔,在进行伟大领袖的庸俗事业般事情……
并且,朝自己竖起中指,吐着口水骂道。
然后……然后,他就乖乖当自己小弟了。
青年长剑或许以后,随便穿个牛仔衣,脚蹬球鞋,手臂纹身,就是个……文学家。
温和又冷静,沉寂且狡黠,挺有本事一人,也是因为仅仅这头一次见他为了一把什么鸟门子剑,瞪大了眼球。
说实话,陈风觉得,他就算握住那把黑夜王座之剑,堪比天下第一神器的玩意,也不如自己一随便一把枪枪口对准他
个人的命运以后,看个人了,如果现实按照剧本发展,自己只是救了青年长剑这个朋友,他跟自己关系还是如故。
总不能到时候自己飞仙成圣成仙了,马上濒死。
然后吞下这一颗丹药,起死回生?
不是吧。
……
也不知道为什么。
自己就发现,如果把青年长剑利用自己,置换成自己个系统打工,心里总要舒服一些。
要怎么吃,清蒸丹药,红烧丹药,还是无根之水服下?
而且听着系统说,这还具有复活大能者先驱的作用。
不过,自己到哪找那种已经死去的大能修士去?
就很令人觉得,难免有些窘迫和脸红了。
……
好吧,陈风觉得自己在心理上的感性话题扯远了,此感性非彼感性,毕竟正人君子里的流氓很常见,但流氓里的正人君子,凤毛麟角。
狂躁世界里的有一颗丰富脑袋的动物。
如果真的,自己和他的关系没有腐烂骨折,那自己说不定还会跟他说一些什么“听说小时候欺负我,追着我打那家伙,得了癌症……”
之类的话。
凭借他的那种,自己甚至都觉得他是个前世,能一脚把桑塔纳车子前灯踹爆的德行,绝对是个灯红酒绿里的流氓。
说不上物欲横流,也是时间里的奸臣一把好手,但总是,他跟自己很投缘呗,自己觉得他很有趣,很有意思。
就是那种……陈风叫他当自己小弟,他会愤怒的大吼,你这是在侮辱我人格!!你这是在看不起我!
要是这样,那这颗丹药八辈子估计都用不上,有没有保质期和副作用自己都不知道。
好吧,想到这一点,陈风苦笑一声。
“长剑这货色,本来压根不想鸟他,又瞎想起来了。”
陈风咂咂嘴,喃喃自语一声
也只能说自己眼瞎,青年长剑本来是个感觉什么事情,都不会引起他心中翻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