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看着眼前的这茫茫异界大陆,看着眼前几个萍水相逢,但心脾里随时剑拔弩张的几个中年修士。
还有那个老不死的老东西家伙。
陈风就觉得,嘿他娘,这人生真荒唐,或许那老家伙让不少功利心很重的少女,风情万种建立在残忍之上。
陈风那简直是会绝对相信,那个小妞,一定会佩服自己一个人干翻一群人的英明神武和迷人潇洒帅气风流的。
她会好好跟自己聊,人生,哲学和生命起源论,一夜之间可能就是雪落覆白骨,万里幽魂唱。
陈风终究是一个,孑孑独行在孤独路上,觉得自己在女人和金钱里面,就是拥有不死之身的货色。
自己都不忌讳,你特么还要什么面子?我说一干大家都不是什么好货色,恶趣味十足的仙人修士们?
陈风就咂咂嘴,觉得不说话,只吻姑娘的香唇,是最好的事情。
当然了,也不排除那种逼格满满,自己就随便揩了天之圣女的油,一群所谓为了红袖卖命的蠢货英雄,愤怒无比追杀自己。
陈风就这么吊儿郎当,颇有二逼青年,又凶狠城府的想着。
反正自己行事做人,都这些年了,不在意任何流传的说法或者绯闻。
陈风觉得自己要是在这大修士异界,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那就是多出一点,自己什么跟哪个大能先祖,拥有万古无上太尊之力家伙,他国色天香的女儿艳情消息。
自己兴许可以当一个重火力之城的将领,手底下是一群精兵悍将,老子就是最牛逼的土皇帝,没人能打的进来。
一群烧杀抢掠惯了,还要挑三拣四,精挑自选的土匪打过来,直接被重将士兵打得惨叫连连,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到时候,陈风就觉得,这生活很美好啊,最牛逼的江湖大哥策略,莫过于那一群小弟养着另一群小弟。
当然了,有一些话也不一定非要说得这么有逼格。
不一定也要杀土匪什么的,毕竟大家都是一群庸俗的家伙。
陈风更喜欢做的事就是,自己是一个绝对的庸夫俗子,然后……杀仙人。
所以,有时候剥夺就像是一个宁静到比任何争斗杀戮都要美好的存在,只在回忆里熠熠生辉。
修仙,修得是什么,修得是尸体里的一颗心。
陈风看着眼前的这几个大道境界,随手毁灭一个村子的大能中年修士们,心里在默默地想着。
最纯粹的鹤立鸡群,鹤要弯下腰,嗅一嗅母鸡冠上的味道,是不是觉得有所风情,或者像是曾经最熟悉的那段日子。
这样的话,简直是连一个人睡觉都爽炸天,如此安全,好像无数条温暖的雪白藕臂包裹着自己。
还有几双灵动的大腿,自己的眼睛晶莹剔透,万寿无疆。
一个二个境界都比自己高得牛×得不行,最后很不幸的是,陈风在摇头叹息,如得道成儒成圣的读书私塾先生中。
直接掏出枪械来,轰隆轰隆就把他们干翻。
然后,再去找那罪魁祸首,始作俑者的小妞,好好聊聊人生。
这样自己才觉得有趣么,比那些什么自己原来是神啊,自己原来是最牛逼的某某人物之一,狂躁的支配动物。
有意思的多。
反正自己就是个特殊日子里特别的流氓。
那些看起来有着浑身仙风道骨,无比仙气飘飘的白衣大佬。
好像修得万年长生不死般,陈风就觉得,应该……吊打他们,把他们狂踩,**。
他们活了几万年的老怪物嘛,这点面子不至于跳楼自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