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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风打心眼一直觉得,原来在戏法老叟身边那两个女孩真的不错。
要是活生生有血有肉,陈风也想,要不然就,互相聊聊人生,聊聊春天万物勃发,四肢动物们的成长和富裕?
但是,自己就是最后,全部轻而易举宰了他那些精兵,然后……霸占他女人般,霸占所有的酒楼。
嘿,你他娘,反正这是爷们的地盘了……
可惜,有这么多酒,也没人陪自己喝,这里自从大战之后,就连李染血这个怂不溜秋的家伙,缩着脖子,夹紧屁股,连夜出逃了。
只不过,这样招引来乌鸦会很多。
陈风自从看到那荒原上,几乎要把太阳遮蔽的乌鸦翅膀,就对着东西,上瘾而恶习,抵触而吞咽。
那是一种黑夜里的长,时间如此漫长,比几百根大梁柱连起来都长,自己可以说是流氓混账中的极品,因为血液里的质感是孤独。
陈风咂咂嘴,现在要请好久没见的长剑喝酒,纯属是因为自己太富有了,富有到一个人可以睡一座无人之城。
甚至都想变成巨人,一只脚在城北,一只脚在城南,脑袋放在城中心,那啥玩意垫在城门口睡。
这样,才有一幅无人之城国王的架势。
“不太好……”
长剑愁眉苦脸了。
哦?
就在陈风头疼欲裂,这么多好酒没地方喝的时候。
刚好长剑就来了。
好家伙,陈风心里那个爽,估计一路上长剑这货色喝得都不是什么好酒,光看他那酒罐子就知道。
吱呀。
轰隆。
陈风和长剑坐在那一辆马车上,两人驶入了巨棺城。
对于这种高雅到庸俗的艺术,陈风还是更喜欢,看着大瓶大瓶可以烧干自己脊髓水分的好酒!
就跟,万里无云下的白裙子姑娘一样,可以以某种命令的口吻,让她表达艺术的方式更加狂躁、热烈而暴躁。
……
结果,就没有活人了。
陈风知道,李染血是纯粹那种赚死人的钱,要不然他在这,也不会,以什么魂魄做纸人,他对于巨棺城可比自己了解的多。
当然,现在自己也才知道,那地下城,一层二层三层的,其实就跟……鬼市,差不多。
陈风就很欣赏已经死去的零封,这小子,大事干不成,虽然派了一众精兵埋伏准备杀戮自己,但是嘛。
他酒还是给自己留下了,没破坏。
说不定,毁坏所有的酒楼,是他记忆里的空白,或者,根本不会想到的。
陈风自己觉得,在这巨棺城巨大的城池之中,其实有无数家酒馆,酒楼,里面摆放着上百种名酒。
甚至连,女儿红这种东西都有。
可以随便灌,甚至建一条纯酒水的纨绔子弟护城河都行。
陈风心中微微一点疑惑,按照影视剧本,他不应该说好得很,你呢。
那种好像打完分手×之间的男女,多么忧伤深沉抑郁,冷淡的寒暄么?
也就是装冷硬,半分风流一点都装不下。
“哎,长剑哥,最近可好?”
陈风甩甩头发,伸手抚了抚,摸着轮廓感觉都很帅比的脸庞随意问道。
这城门……不对,这自己的东西,也说起来奇怪。
那一面巨大的城门,先是如一个娇羞媳妇吱呀一声,再如雷霆轰隆般关闭。
显得,芸芸众生,宛若叼毛般那种无赖,霸道和绝对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