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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风推开了地下二层的门,听李染血那个老叟说什么,这里的二层,是一处糜烂消遣的好地方?
那倒是来看看。
陈风双手抱着后脑勺,吊儿郎当吹着口哨,那个家伙还什么换枪,纯属没弹药了呗。
也不知道,那个老叟李染血,他的满弹的黑铁左轮手枪里面六发子弹,用到哪去了。
难不成,是用到杀死一脚能踩死他那头看门狗神兽更牛逼的怪物身上了?
那老头在陈风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出来了!
李染血……
那个变戏法的老叟,带着两个木偶姑娘,在蛮荒大域有一个很小的宅院,门口却有两头庞大拴着铁链的神兽,当做看门狗。
老人激动了,兴奋了,未曾想,又见……故人。
他一下子打开房门,冲到了之前那一群粗鲁正在喝酒摸妹的大汉面前,然后狂热无比大喊一句,“喂喂喂,刚才那个一脚把门踹碎的哥们,他是大哥哈!见了他,叫大哥昂……”
……
陈风入一个世家翩翩公子般,走进了地下第二层里面,这里面果然如李染血所说,混乱极致。
乌烟瘴气。
……
老头往一旁一张简陋的一坐,他在烛火的光影中,看着那个背着剑离开的身影,陷入了沉思。
他老觉得,这家伙咋这么熟悉。
随即,他摊开手掌心,那几枚黄铜子弹上面流淌着光芒,一共六枚。
推开地下二层的门,轰隆轰隆!
巨大的声浪传来,陈风这一次没有再踹碎门,只是很淡雅轻轻推开,相同的事,不干第二遍。
不过嘛,要是有什么家伙,敢来找自己茬子的话,陈风丝毫不介意把那一面木门狠狠撂在他头上。
所以,谁都说不准,只不过唯一可惜的也只能是,李染血本来应该是个名动天下的家伙,结果就目前看来,也是落了个落魄的归处。
一身才华,竟然流落至此,在这里糜烂,也不知道蛮荒他那边怎么样了,跟两个姑娘过不是挺好的嘛,虽然都是孤独的魂魄,但至少可以依偎取暖啊。
谁知道呢,陈风也没用问。
……
陈风记得,自己在雪落城遇到杂耍老叟的时候,还杀了他一头蛮荒野兽来着,算欠他的。
那刚刚几枚子弹,就算是还他喽。
陈风绕过了几面木门,口中自言自语道,“服了,你丫的李染血能混到这种程度,在混乱之地,说书……得,主要是黑铁左轮手枪还没拔出来子弹了。”
陈风都庆幸,之前那个老头,没有直接把腰间的那把黑铁左轮手枪拔出来,指着自己。
他还说什么佩服自己啥玩意的,竟瞎扯淡。
一把黑铁左轮手枪里面,也刚好装六发子弹。
“哎呦卧槽!”过了好一会,老头才一拍脑袋,望着陈风离去的方向,一下子猛地站起身,“我就说咋这么熟悉,这不是他娘的陈风嘛,好家伙我就说谁这么懂枪……”
“堂堂洲铺大掌柜,陈风啊……我勒个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