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由得有些看呆呆的,真像年少时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姑娘。
糖葫芦的甜味,在嘴里散开。
陈风突然笑了,这个小妮子,真的比自己会生活,敏感懂得那些细节。
风风光光,不像现在这么年少贫瘠,满身一穷二白。
那时候,笑着笑着都能流出眼泪。
在这一刻,那种骨子里发热的感觉,好像全部都回来了。
得了,不用说了,眼前的苏婉婉,娶回家那简直是,如获至宝。
嗨。
陈风难得,第一次,觉得眼前的这个姑娘,真的这么想跟她一起生活,可以抛弃所有。
这算是,陈风的哲学日记。
这本书,叫混世大混子陈风的独特泡妹技巧三百五十二种神级,堪比巨大魅力爆炸的万能总结概括。
也是啊,几两碎银,她开心的笑容,也喜欢你。
以及,煮着茶汤,只卖几文铜钱,戴着斗笠的老渔夫,问他怎么不捕鱼了,笑呵呵的说那碧波青水的湖,更需要青绿色毛尖点缀。
茶汤都是那明月湖的湖水,煮出来的,奇怪的是连他那煮茶的粗瓷茶盏,像是整个大湖的形状。
“明月湖嘛……”
自己才长呼一口气。
“坏蛋啦……”
苏婉婉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但还是小脸红着,任陈风抱着。
陈风心中乐呵着,不由得也想要,嗨,或许书上有些道理是很对的。
比如说,这些小糕点零食,不过区区几两碎银,就可以买一大包,塞得满满的。
但是,却足以让一个女孩子,露出那么开心幸福的笑意。
这么想着,陈风追上走在前面苏婉婉的步伐,很痞子吊儿郎当的样子,揽住了她的小腰。
“在我们那边,成了亲的男的都这么抱女的……”
陈风嬉皮笑脸的,却很认真有意无意的,看着苏婉婉肩膀那处伤口,好了许多后。
回到了自己这一幅,麻木废墟,生活混迹多年,甚至冷暖都不自知的身躯骨壳中。
真的仿若少年。
一阵风,吹起,陈风嘴里叼着那支冰糖葫芦,走在苏婉婉身后,看着她秀发青丝,被风佛过吹起。
自己也不知道哪都,在圆滑世故,成人童话,皇帝新衣的观念世界里。
在这一刻,好像回到了十六七岁那个年纪。
嚷嚷着,将来我有钱了,一定娶你,给你披上婚纱,买最贵的戒指,办最简单粗野的婚礼。
因为是你买给她的。
其实,男女,都一样。
只看,心里的是一种什么地位,重要与否,好感如何。
一路上,就这么朝着故国明月舟,走去。
这也倒有几分趣味,路上也碰见了些有趣的人,有个坐在牛背上的赤脚老道,作诗画画。
脖子上硕大长命锁,红肚兜的孩童,奶声奶气,竟然说长大后要把魔族,全部抓到地牢里。
她就那样,如同一只小猫一样,跟在你的后面,眼巴巴看着你手里那些你都不感冒的甜食糕点。
只因为,那个女孩,足够喜欢你。
她满心欢喜满足于,你的一点点碎银,买下的那些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