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做任何事情,分清缘故,不是混不混乱,搭不搭边的关系,至少让天伦理数,觉得你识趣。
那你就是个堪比正人君子的合格产品,女娲大神当年没白甩泥一下。
这一切,对于陈风来说,简直就是愚人讲理,毫无耳旁生茧,却也像两耳的穿堂风。
不过,杀的是他手底下那一群野狼,自己人,就让他很不高兴了。
哪有自己杀了自己人,当将军的干掉自己手底下的友军士兵,还哈哈大笑,自我得意,计在战绩里面。
这不就是典型傻×和脑残行为代表嘛!
自己狂妄无比的话放出来的,本质上是秉持本性。
并不是说,是因为自己杀死了那满地的野狼,而骄傲荣耀。
跟这一点,完全没关系。
暴怒的狰狞狂龙一样,带着金属火药的气息。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很可能会死哦。”
陈风一脸懒洋洋的姿态,此刻要是有根烟,自己一定会很装逼的点上,吸一口,跟你说,哥不是什么大人物,哥只是个传说。
让人狂热和追寻。
陈风手中依旧握住那两把左轮手枪,饮食皮囊那把,食指刻意注重放在扳机,因为这把更有把握。
通透那个未知家伙的脊骨。
也不是说用剑了,就一颗子弹嘛。
不过是穿皮引线,通颅透骨,宛若长歌千里,回**五脏。
毙了你丫的!
他完全没有想到,麾下率领的一群最精良野狼士兵。
竟然就被对面那个家伙,陈风他手里两把看似古怪又燃烧火焰的武器,给全部杀死了!
伤口也只是个,势如破军的小小洞口。
爷们杀得是,你手底下的人,怕什么。
自己真想做个嘴里吊着四月暮春草根,游走古道的剑客浪子,直接杀你,为的就是为剑,饮一壶酒,罢了。
就眼下这个家伙,无论是不是在这阵法之中,他总归是拦了自己去路,那就由不得自己。
如同,大水冲了龙王庙,龙王会跳出来,哦耶哦耶,老子最吊,乐得咆哮,以表达兴奋两声。
得了,这绝对是一头傻龙。
天大的机缘,对这种秉性的通天龙神来说,也不过就是断头铡而已。
不过要是这种所谓杀死敌手士兵数十人,却身躯没有被任何沾染伤口,甚至可以说不然纤尘。
即使白衣上有血迹,也绝对是敌手的,自己总归毫发无损。
这等功耀事,放在那个骑在巨狼背上的家伙身上的话,一定是令他沾沾自喜,多么趾高气扬,自以为武力通天。
不过,自己脑中此刻飞快思索,东土铸造师?
铸造师?这倒是一个很好的身份呢。
陈风不动声色,只是轻轻擦了擦额前上的汗水。
吼!
这时,那只巨狼,往前走了几步,那个骑在巨狼背上的身影,缓缓在暗色笼罩中。
现出了样貌……
干!
这可是,蒸汽机械时代,那种热文明的仿造产物呢,花纹古董系列的武器。
左轮手枪,在那个时代,堪比剑客的剑,刀客的酒。
却剥夺生命,杀戮风暴。
但这般,那个巨狼背上身影,也每每都能感觉到,陈风双手紧握,其中一把武器,每当扣动扳机,黑红,扭曲纹路点燃亮起,就像是地狱的眼睛睁开。
那是,饮食皮囊那把左轮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