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婴儿就是郑树远。
当时,郑树远身上的襁褓里有一百两银子,还有一份房契,还有郑树远的生辰八字。
房契注明了,郑树远十八岁的时候才能生效,才能拿回这院宅子。
郑丰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幼年家贫,吃不饱,穿不暖,一大家子才有三亩地,还是旱田,还是下等旱田。
后来,郑丰的老爹死了,郑丰兄弟三人就分家了,一家分了一亩下等旱田。
郑丰倒是勤勉,精心打理一亩旱田,农闲的季节就来县城打工,攒了五两银子,娶了媳妇。
林凡没有管,毕竟,这个是别人的家事,轮不到他置喙。
林凡拿起来地契,就分别写了地契,一张地契,十亩上等水田,在老头郑丰名下。
一张地契两亩上等水田,在壮汉郑树远名下。
郑丰昧(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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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李桂华生下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以后,就没有再生了。
然而,一大家子靠着一亩下等旱田,日子也不好过。
在郑丰的大儿子十六岁的时候,郑丰在从县城做短工回去三合村的时候,在路边捡到了一个婴儿。
都是一式两份,一份给地主,一份存档。
首先写好了老头郑丰名下的十亩上等水田,盖上印章,再让郑丰按手印。
郑丰按下手印的瞬间,郑丰的一生在林凡的脑海里如同走马灯一样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