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枫完全领会并做到了。
他也不知是主动放弃了技巧,还是受到词曲感染忘记了技巧。
刚才唱歌的他,就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年轻,是一个生瓜蛋子,带着一种要勇闯乐坛、为一无所有的自己博出一片天的莽撞,酣畅淋漓地发泄出自己的情绪。
林骁把这首歌给江枫之前,其实挺担心的。
江天王的唱功、技巧、表现力当然没的说,都是一等一的好,多高的音都能飚上去,即便不搞原唱当个普普通通的流行歌手,这乐坛也一定有他一碗饭吃。
然而这首歌,要的就是一种初出茅庐的青涩感,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畏感。
如今,梦境与现实交织,过去与现在重叠。
他的嗓音哽咽,拨弦的手指也止不住的颤抖,技艺上已经完全失去了天王的水准,像个初出茅庐的新兵蛋子。
但林骁却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力。
一曲歌毕。
江枫满头热汗、眼里有泪,更是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已经很久没有唱歌唱得这么卖力了,即使是他那些高音飙上九重天的经典作品,驾轻就熟(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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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者越是唱得技艺圆滑、收放自如,就越是落了下风。
说白了,这首歌要的就是瑕疵。
大白嗓、破音,都没问题,只要心里有那股气,跟着音符能直接把歌词吼出来,这首歌就成功了,就足以扎到别人心里去。
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或者说,这首《一路往南走》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只有唱出这种迷茫与无助、痛苦与挣扎,才能越能彰显出自由的可贵,体现出“莫欺少年穷”的真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