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李思璇已经决定出家,康元帝觉得这事儿得给太上皇一个面子,让他看看该怎么办。
所谓十恶之罪,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
常说的十恶不赦,就是说的这十种罪行,遇到任何大赦也不被赦免。
大康将恶意杀人纳入“不道”之中,以区别误杀、血亲复仇等有情可原的杀人罪行。
李思璇是在运河下游附近的一家尼姑庵堂玄峰寺找到的,找到时已经换上了尼姑装束,只是尚未剃度。
据寺中尼姑所说,主持师太玄慈到江边散步,看见衣衫湿透,昏迷不醒的李思璇,急忙唤起寺内尼姑们,将人救起。
李思璇向玄慈师太说了自己的生平和遭遇,想要在寺里出家,了却残生。
李思璇的父亲李长山,最终被定的罪行为“从逆之嫌”,没有明确说是否叛逆,其实是受了忠义王爷的牵连。
因此作为被牵连的家属,李思璇究竟属不属于十恶之列,是个很模糊的事儿。
考虑到这一点,锦衣卫没有马上把李思璇强行带回来,而是先回来向康元帝禀报。
玄慈师太不知道她的罪名大小,也不敢造次,只是先给她换了装束,让她先带发修行。
当锦衣卫和捕快过来询问时,玄慈师太也并未隐瞒,直接把他们带到了李思璇的面前。
因为太上皇崇佛,因此大康原本有礼法,除十恶大罪以外,人若已出家,则可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