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你可千万不能做傻事啊!”
林戈盯着王军的背影,看他和千恩万谢的老父亲一同离开,不由心里焦急又无奈。
尽管再怎么鄙视那个骗王军钱的女人,但只要对方确实是女人而且没有已婚,那这件事就只能定性为正常交往而非诈骗勒索。
男女朋友之间无论给对方多少钱,只要是自己主观同意的并且没有其他胁迫诱骗等原因,那就都属于交往之间的正常行为,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
哪怕到时候两个人分手了,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也只能通过法院打个人官司,而不是派出所公安局插手帮忙。
除非有详尽证据证明对方有诈骗行径或者属于团伙行为,否则警察在这方面就帮不到任何的忙。而且看王军执着的样子,估计就算警察劝说他也不会听。现在唯一的问题,王大力对这件事是否知情?
“这件事王大力知道,王军需要的三十万也是他给的。毕竟是儿子痴情,只要人家对面女娃没问题,他又还能说些什么呢?”
郑明星叹一口气,忽然有些担心自家儿子了。虽然郑家成现在才上小学,但迟早也有上大学找女朋友的那一天。万一到时候也找到那么一个不省心的,到时候怎么办呐!
“王大力真的确定了,对方确实是真心喜欢他儿子?”
聂国强秉持警察身份,条件反射的进行怀疑。毕竟一口气索要三十万什么的,听起来不像是年轻人的恋爱套路。
郑明星摇摇头,“王大力说了,那钱不是给女孩儿的,而是合伙投资。换言之虽然是帮女孩开花店,但店子名义上还是属于王军。这一点那女孩也通过电话亲口同意,王大力还能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