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莎想想也是,换成自己这十有.也是锁门最省事儿。
这地方正处在闹市街头,自己行踪也很明确,想来这人年少多金真有这心的话,直接去酒吧不是更简单。
能在这儿开店的,用得着冒险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么?
ps:
咱好久以来,只断更没加更过了,有谁还记得上次加更是几个世纪前的事情么——都记得?那好吧,那加完这个,等下次大伙儿忘了这次加更是啥时候的事儿咱再加吧。感谢这段时间大伙儿的支持,嗯,就这样,加更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