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确定了你现在的位置,就立刻订了最快的一班飞机,但是, 下了大雷雨,飞机晚点了,我实在等不了,就一个人开车,开了大半夜,一路闯了多少红灯我不记得了,只想快点见到你。眼看着快到a城了,迎面撞过来一辆酒驾的车,我没躲过去,车翻了,我趴在路中央,全身骨头都跟碎了一遍一样。但我能回去吗?老子都到这一步了,还能不往前走吗!我就骑了辆摩拜,也没有伞,就这么在雨里横冲直撞着,终于找到你了。”
林篡粗糙的食指摩挲叶隐歌的脸庞:“你看,为了再次见到你,我连命都可以豁出去——还在乎一个小小的林家吗?”
他从衣袋里摸出一份文件。叶隐歌定睛一看,居然是一份解除养父子关系的通告。
叶隐歌在房间里找了找,从电视柜下的医药箱里找出一袋板蓝根。他正准备烧水去冲药,林篡忽得从背后扑上来,像护食的大狮子一样牢牢抱紧他。
“别走,别离开我,”林篡趴在他耳边说:“我看到你走了,我都要疯了,小叶,对不起,不管你想不想见我,但我真的一刻都离不开你,就是上天入地,我也一定要找到你。”
“找到我,然后呢?”叶隐歌嗤笑,他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中含着一丝疲惫:“又把我带回林家去,又被关进那个暗无天日的牢笼中,是吗?”
“有什么话进来说,你这样要着凉感冒的。”叶隐歌架起林篡的两条胳膊,试图把他拖到床上去。
然而他这样做只是徒劳。他们两个体重悬殊巨大,叶隐歌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林篡连屁股都没挪窝。
“你抱不动我的,没事,我自己起来。”林篡苦笑着说,真的自己撑起胳膊,扶着墙慢慢站起来,一步一步朝房间里走去。
虚弱得声音隔着门板穿透进来。叶隐歌屏住呼吸,仔细辨认了两下,才吃惊的发现,竟然是林篡的声音。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一个人是怎么跨越千里,穿过漫天风雨,一步步到达这里的?
“当然愿意呀。”
我的阿篡。
这句迟到了很久的承诺,终于隔着颠沛流离的岁月、无数乱离生死,冲开了时间的藩篱,堪堪递到眼前。
对于读书不多的林篡而言,这已经是他能说出的最动人的情话了。
也是最珍重的告白。
叶隐歌背对着他,觉得自己的眼眶已经泛起了红。
一时间,叶隐歌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好像无论说什么,在这份沉甸甸的通告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
正好这时候水开了,叶隐歌逃也似的去倒水,给林篡冲板蓝根。
“小叶,我们能重新开始吗?”
从那时候起,叶隐歌就很讨厌黑色。夜色浓稠的黑,保镖衣服的黑,以及昂贵的定制西服的黑——他统统不喜欢,极其抗拒。
林家常年压抑的氛围,仿佛终日密布的黑云,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再让他身陷这黑暗中多一秒,他可能会忍受不住恶心而吐出来也说不定。
林篡和林画白解除关系,彻彻底底脱离林家了!
他是疯了吗?
大好前程就此丢弃,别人求之不得的东西,他却为了他,弃如敝履。
他双肩一震,推开林篡的怀抱,继续拿起热水壶去烧水:“林篡,我从来都没有真的讨厌过你,所以我会关心你的身体,怕你发烧烧死在这家酒店里,给老板招晦气。但我受不了林家,我受不了林画白,只要你姓林,还要回到林家去,我就永远也不可能跟你走。”
房间里干燥温暖,林篡已经慢慢恢复了些活力,身上的衣服也渐渐得变干了。他起身到浴室里拿白毛巾,仔仔细细擦起头发:
“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吗?”
直到他完全暴露在灯光下,叶隐歌才发现,这个男人究竟有多狼狈。往日里,林家大少爷最讲究脸面,哪怕一丝发胶打不匀他都拒绝出门。而现在,整张脸几乎破了相,一侧脸颊挂了彩,伤口还没有结成痂,血还在慢慢往外冒。
但即便到了这一地步,他依然是英俊的。横纵错节的伤痕给他轮廓分明的脸平添了一丝韵味,好像打了胜仗的骑士守护着他光荣的勋章。
不得不说,林篡真的非常强悍,天赋异禀而且体力惊人,高强度的奔波劳苦并没有完全消磨掉他的精力,一点残血能打天下。
叶隐歌简直不敢细想,他赶紧打开门,林篡就像个破口袋一样滚了进来。
“你不要赶我走,听我说……”林篡浑身都湿哒哒的,浑浊的雨水顺着衣服往下落,很快在地毯上积蓄出一小汪水洼。
他的手攥住叶隐歌的衣袖,在明亮的白光下,很明显能看到上面摩擦的血痕,一条一条,触目惊心。
年少的誓言不要轻易许下,因为一许下,就是一辈子。
纵使山高水远,依然虽迟但到。
这一刻,好像穿越了光阴,回到最初的福利院院墙里,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下。
“小叶,今后的生生世世,你愿意和我一起度过吗?”
夕阳西下,美妙的火烧云灼灼灿烂,晕染了无边苍穹。站在树下的少年伸出手,对他微笑:
林篡小心翼翼得开口。他的头发和衣服都干透了,但还有一丝丝湿润的草木青香萦绕其上,像是一幅缓缓展开的、舒朗开阔的画卷。
这时候的林篡,和其他任何时候都不一样。
“从今往后,你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天大地大,哪里不能为家?我想牵着你的手,和你看风景,直到我们的头发都变白。”
叶隐歌强忍着恐惧,一步一步挪到门前,先打开了屋里的灯。
他真的不是很想很想开门。他不想面对外面,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堆人,他都不想面对。
“小叶,你开开门……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