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宁只是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他的眼睛是很透亮的琥珀色,在灯下很亮,像是从来没经历过那些糟糕事。
隔了那么久再见,顾时安还是觉得他长得很好看,无端让他想到某种金黄色的不知道名字的花,还滴着露水,很让人有破坏撕碎的欲望。
“嗯……谈好了?他看起来不像个善茬,什么条件交换的?”沈逸宁沉默很久,问。
“刚刚有些摩擦。”顾时安说,“结束了。”
“那人……林修齐是吗?你们之间什么关系?”
顾时安没立刻回答,不自觉摸了摸他的头发,染过的蓝发似乎没怎么经过护理,干燥杂乱,现在还有些脏,发梢搅缠,手感并不好。
顾时安有些好笑:“怎么?宁宁又心软了?这么善良不如留下来陪我,好不好?”他伸手捏了捏沈逸宁脖子上的皮肤,那儿黑色荆棘交错,是他曾经拥有过他的证明,除非沈逸宁死去,否则不会消灭。
如果周鸿宇说得是真的,顾时安想,也没什么不好,那除却纹身,那至少血也是相连的,自诞生之初就联结于一起,谁也无法抹杀。
“……”沈逸宁不自觉往后挪了挪,撞上顾时安玩味的目光。
“以前借了他一笔钱起家,后来给他的分红不满意,我也不想被他一直敲竹杠下去,现在债主找上门了。”顾时安知道沈逸宁固执至极的性格,索性一下说完了。
大体没错,只是他没告诉沈逸宁林修齐以往每年要的分红几乎都是擦在他底线上过的,哪怕对一个盈余良好发展明朗的大体量公司来说数目都惊人。他当年一方面也确实是受够了这种无止境的状况,同周家做了笔交易把股份赔本半卖半送来换个周鸿宇的命;另一方面也存了个私心,打算等事情全部告一段落,趁着沈逸宁身心理都还脆弱的时候,方便带他一起离开。
只是他忘了一件他早就心知肚明的事,沈逸宁早就从里到外恨透了他。毕竟自己既没办法抛掉过去活着,也没办法正常地爱人——换而言之,是个怪物,除了伤害与占有就什么也不会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