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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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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疗伤(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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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入不敷出,他们一直很穷。

那天下午,老人上楼,不是为了训斥他,而是去与他和解。他跪在停尸房里,呜咽着,像条无家可归的狗。

(二)

牧师,其实您一直知道,我四处赚钱,是为找我的亲生父母。我要找到他们,让他们一辈子后悔当初抛弃了我。您是个好人。但对于我们这种早就被命运放弃的人来说,上帝来得太迟了。您总告诉我要宽恕,但我一个都不想宽恕。

他说完,就与他擦肩而过,走下了楼。出乎意料地,老人没像从前一样追上来,他就那样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唐人街。那天晚上他无处可去,在公园长椅上睡了一夜,醒来后打算乘早班火车离开曼哈顿。然而在路过报刊亭时,他在一份当地报纸上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张牧师,他死了。

然而他从小叛逆,从不参与礼拜日活动,也不称呼张牧师为父亲。他四处游荡,什么杂活都干,倔强蛮勇,话少人狠。十四岁起就在华人赌档做帮佣,他天生懂得怎么说服、收买和出卖别人。

张牧师时隔很久知道他在做的地下生意,二十年来第一次发火,将他关在书房,让他闭门思过。裴谅被饿了两天,丝毫没有悔过的意思。

傍晚,老人送走来听免费英文课程的几个年轻移民,走上楼打开他的房门,问裴谅为什么要做这些事。他没回头,只是看着窗外。不远处的巷口深处,醉酒的中年男人在打老婆,哭喊声回荡在左邻右舍。

他甩了甩头,甩掉这突如其来的离谱想法。接着从衣柜里拿出衬衫,突然停手,捻起衣领仔细看了看。是曹真的唇印。

或许是昨天在雨中两人靠得太近,烟熏玫瑰色的唇膏痕迹落在他衣领内侧。鬼使神差地,他用食指沾了一点唇膏凑近鼻尖闻了闻。和想象中的气味一样,腥甜干燥的玫瑰灰。

很好闻,甚至想尝尝味道。

是我。 门外的声音让他恍惚了一瞬,反应过来时,已经开了门。

然后曹真就扑在他身上。

带着户外雨水湿润气味的、温热潮湿的,玫瑰灰烬,原来真的是这个味道。他不合时宜地胡思乱想时,女人早就握着他的手放在了自己腰上,长腿蹭着他西装裤,语气嗔怪:说了要来找我,又不来,让人家等了你一晚上。

rosa,十八岁,主舞。他把那张节目单贴在心口,好像它能抵挡寒风。

后来很多个日夜,他靠那晚的回忆活着。二十岁入伍,把那个名字刺在心口。五年后归国,辗转找到她的故乡,却发现她已经死了。

那张节目单在他入伍之后不久就丢了,他也是很久之后才得知,rosa当年的舞伴,与黑天鹅共舞的王子,是裴家的继承人、与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裴烁。

那一晚是在中城的卡内基音乐厅。张牧师去世后,教堂关闭。他按照老人的遗愿,将所有钱财房产都捐给了慈善机构。那晚也是他在纽约的最后一天,他已经报名入伍,第二天就启程。

晚风凛冽,他散步路过,恰逢舞剧散场。一众年轻人簇拥着两个人从高大阶梯上走下,喧哗热闹。被簇拥的女孩还未卸妆,灰色大衣里裹着一张比玫瑰还漂亮的脸。

他脚步冻住了,是她。原来她是芭蕾舞演员,难怪。

他坐在暗处,她看不见他。月光从玫瑰花窗外照进来,照亮她额头。是个绝对的美人,东方脸孔,挺拔秀丽,每一个动作都像紧绷的弓弦。裴谅再没见过那样饱含感情的舞姿,像是下一秒钟就要死掉那样地跳舞。灰尘在空气中飞扬,他安静地听着,连呼吸都停止。

乐曲结束,她额角挂着晶莹汗珠,关掉音响,穿上大衣,从他身边走过,没有回头。

黑暗中,她没有发现他的存在。裴谅也只是静静坐着,没有开口,也没有追出去。

<h1>04 疗伤(微h)</h1>

(一)

裴谅在落地窗前站了许久,雨声渐渐小了。

月色沉沉,照亮曼哈顿的钻石,也照亮铁锈。中城最大的地标建筑也是座教堂,他漫无目的地走到了那里,站在大理石所筑成的高塔下,看聚光灯照亮那些璀璨的马赛克窗花。那是盛夏,凌晨三点,空气潮湿寂静。

张牧师死的那晚,裴谅走进教堂深处,坐在第一排长椅的角落,合上眼睡着了。他是被乐声吵醒的。睁眼时,他看见面前小礼拜堂的舞台上,有个女孩在旁若无人地跳舞。她站在灯光里。黑暗中她看不见他,他却看得见她。那支乐曲他很熟悉,是柴可夫斯基的。

教堂里有架老钢琴,张牧师曾经用心教过他。可惜他不学无术,让别人总是真心错奉。

报纸上写着,张牧师昨天傍晚离开教堂,敲响了附近一户人家的门。原本似乎是为了劝架,却被醉酒的男子误伤,推搡中,牧师被撞下楼梯,后脑受伤,当场去世。

裴谅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去了警局,做笔录,然后看到他的尸体。警察将老人随身的遗物交给他,是一颗糖,早已软化,在他染血的大衣兜里粘成一团。

他小时候最爱吃的巧克力糖。他刚被收养时体弱多病,常打针吃药。老人常在兜里藏一颗糖,为哄他开心。

从小您就告诉我,无论是恶人还是善人,只要信神,就能得救。

您认识pell street那个单身汉wang,是不是?他带他养女每周日都来做礼拜,但你知道么?他强奸她,就在教堂的告解室。

上次给教堂捐了三十美元的那个女人,就是现在楼下被打的那个女人。他丈夫是个退伍老兵每次醉酒,都会打她。您不知道,或许只是假装不知道。你们都假装听不见,看不见。砰地一声,他打开窗户,女人凄厉的哭喊声更加清晰,回响在黑沉沉的夜空中。

他觉得自己在裴家的泥潭里沉沦太久,大概也快疯了。

裴谅换了件衬衫穿上,现在是凌晨三点,窗外霓虹大厦冷冽光艳,吞吐醉酒夜归的都市人。现在已毫无睡意,他索性开了一瓶酒,靠在窗前一口一口地浅酌。

八年前,他尚在纽约揾食。曼哈顿下城唐人街是美东最大华埠,早于华人去旧金山淘金之前,就有广东商人开店卖雪茄、茶叶与瓷器。裴谅生长在唐人街,吃百家饭,众人都知道他是孤儿,二十多年前被唐人街教堂牧师捡来,年届七十的张牧师没有子女,他说裴谅不是弃儿,是上帝的礼物,约书亚是他的教名。

(三)

一杯马天尼见底,窗外只有东京天空树在发光。他向后仰倒,深陷在扶手椅里,长舒了一口气。

门外忽地响起急促敲门声,他下意识掏枪,才想起自己已经退伍,于是潜行至门前,问了一声是谁。

她和他擦肩而过,手里捧着的花束里掉出一朵,人行道上车流汹涌。他低头拾起,交给她,心跳得比信号灯还响亮。

送给你了,先生。祝你今晚愉快。 她看他一眼,裴谅慌张低下头,用帽沿挡住眼睛。

她走了,裴谅拿着花,在马路边发了几分钟的呆,突然发疯般地朝灯火通明的音乐厅跑去,冲进前厅,四处寻找今晚的演出节目单。终于他找到一张被人扔在地上、皱巴巴的演出名单,翻开第一页就是她。

平生第一次,他觉得冥冥之中,有人在关照着他,挂念他,给他听这首歌,怜悯他的痛苦,原谅他的卑微。

他觉得自己又能活下去了。

那天之后,裴谅没有想过,他还能再次遇见她。

近年来他沉迷训练与出外勤,把自己累到极致,就不会再做梦。噩梦不会做,春梦也不会做。

但那天晚上他做梦了,梦里第一次出现了某个女人,不是rosa,却是那个穿灰色套裙的女孩。及膝裙不合身,细腰若隐若现。修长小腿勾着他,眼神湿漉漉的。

半夜醒来,他洗了把脸,扶着洗手台凝视镜中。原来自己喜欢这种类型的么?制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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