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她推开门,走出几米远的时候,她想了想,又回头。
菲姆斯:?
阿贝尔疾步上前,勾住他脖子往下拽,轻而易举地把这个大男人拽弯了腰,接着交换了一个吻。
菲姆斯也起身,在玄关处看着她整理自己的书本,忽然说:喜欢什么颜色的宝石?
真要和我结婚呀?阿贝尔背起挎包,眨眨眼,笑着把手伸到他面前,你看咯,我不挑的,当然是越贵越好。
菲姆斯虚握着她伸来的手,印上一个轻柔的吻。
酥麻的感觉从手心传来,她如同触电般抽回手:呜哇!你也太会了吧。
因为是阿贝尔。他弯起鲜红的眼睛,太喜欢了,身体自作主张就这么做了。
阿贝尔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走了。
嗯,早点回来。
遵命,我的女士。
阿贝尔爱死他了。
虽然逮住她就亲的模样好像一只接吻鱼。
她红着脸坐下,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掩盖自己害羞的表情。
菲姆斯也不逼迫,慢吞吞地吃着自己的那份早餐,只是黏着她的眼神怎么都无法忽视。
手机又响了,是导师发来的。时间真的来不及了,阿贝尔看了一眼消息,急忙咽下最后一口,猛地灌下咖啡,擦了擦嘴就准备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