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随笔之作,一时兴起。这样的男人要不得呀~美女子独美。
男主的名字叫道一,也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男主是万物之始。
她穿着那件雾粉色的纱裙,从我给她画的大房子上面跳了下去。我给她留的东西,她一个也没要。我走近一看,她的左眼处没有眼睛,而是在眼眶处开了一朵血色向日葵。
向日葵向阳而生,一生追随阳光,只可惜我不是她的阳光。
我疯了。被医生拉入精神病院。
我说,嫁给我吧。我现在有车有房,父母也已经接到北京生活。我能给你一个美好的家。
那天,我把我珍藏的那张英语试卷拿了出来,我最后一次小心地修改那张画。随着岁月的痕迹,纸已经泛黄发脆,每涂抹一下都是一小道折痕。我给她画了一个大房子,画了一只猫,画了一个好朋友,设定是闺蜜,最后画了一个男人拿着戒指跪地求婚。
男人不是我,我也配不上她。我请我的作家朋友为她编了一个小传,上面描述了她幸福的一生。上面写,她温柔又害羞,爱穿雾粉色的那件连衣裙,却又不舍得穿。只有每年她生日的时候才会小心翼翼地穿出来给大家看。她永远只把自己的右眼示人,那是一只很漂亮的狐狸眼睛,雾蒙蒙地像是盛了整个森林的山泉。
垃圾。我是垃圾。
这是她陪伴我的,大概第十年。
四、
道一是真的梦见她了么,还是她是他想象出的第二人格呢,是他发泄一切恨的出口,不得而知了。
这世界上谁没有点病啊。
在认识她的第十六年,我被她以爱之名判了终身监禁。
而我罪有应得。
end.
朋友问我,她为什么不露出左眼?
五、
那天晚上,我结婚,我又梦到了她。
后来,我没再梦到她。
我没日没夜地画,在网上积累了一批粉丝。其中有一个女粉丝很喜欢我。我们约了见面,畅谈甚欢。我们开始谈恋爱,结婚。
我不想辩解什么,是我求的婚。我捧着花和钻戒,跪地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