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的個人吉他表演秀,在台北西門町,超級酷的,而且那個學長是我們學校的三年級前輩,很帥喔!」伸夫興奮地告訴我,我聽了嘖了一聲表示不屑。
「才不要,我沒錢坐火車去台北。」我說,拜託誰要花錢犯花癡去看什麼帥學長啊?
「我借妳車錢啊,好嗎娜娜?」伸夫像是隻搖尾乞憐的小狗看著我央求我答應。
事情的轉折一定是從那天他問我要不要一起去看地下樂團的表演那天開始的。
更正確的說是從那一刻開始的,關於遇見那個男人的起源。
現在的我想起來還是深愛的想哭。
<h1>三.帥氣的吉他手</h1>
因為借cd的因緣我和伸夫終於熟稔起來,他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收藏一大堆搖滾樂團cd。
拜他大方的緣故,他借給我什麼我就聽什麼,於是乎那些經典的搖滾唱片我幾乎都聽遍了。
「這不是借不借的問題,我不想去哪。」我不喜歡把麻煩往身上攬,我才不想向伸夫這種富家公子借錢。
「去啦,我幫妳出車錢。」伸夫不死心地說。
「不去。」我們之間的僵持就這樣持續了整整三天,從禮拜二一直拖到禮拜五,演唱會是禮拜六晚上。
「娜娜,要不要跟我去看地下表演,我介紹一個人給妳認識。」那天伸夫眼神發光,對我說著一些奇妙的話。
「什麼地下表演?」我漫不經心地問他,時間大概是十一月下旬。
學校的大家早已換上長袖制服。
有的時候伸夫會問我喜歡哪首歌,我也就老實的告訴他我喜歡哪張唱片的第幾首歌。
因為幾乎都是英文的,所以我也不太去記那些歌名。
只是記得一些片段,甚至只是一小段哼哼唱唱,憑記憶告訴他我的喜好。